本报讯(记者 朱英杰)记者于12月12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获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移民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留学工作方针,建立完善覆盖全体留学回国人才的服务体系,努力吸引更多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和为国服务。
《意见》基于促进留学回国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创业、鼓励留学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搭建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规范留学回国人才学历学位认证、强化留学人才联系和出入境便利服务、畅通留学回国人才评价渠道、规范留学回国人才人事档案管理、落实留学回国人才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留学回国人才服务窗口建设十个方面,提出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留学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不断完善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推动解决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政治引领和国情教育,引导留学人才发扬留学报国传统。要加强对留学回国人才就业创业、发挥作用的宣传,讲好海归故事,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