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国是·乡村振兴

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齐扎拉: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本报记者 李元丽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11月26日   第 09 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推进,农村环境质量已明显得到改善,但是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近日,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齐扎拉告诉记者,我们当前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是,镇辖各个村均在不同程度上设立了垃圾桶、垃圾池等设施,配备了垃圾清运车,但由于偏远山区地形的制约,村民居住分散,村民环保意识不强等一些原因,导致垃圾处理的效果不够显著,垃圾随处丢弃、乱堆乱放依然是普遍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齐扎拉随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地调研;此外,他还赴云南迪庆、怒江,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山南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以及新疆喀什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进一步践行“千万工程”经验。

那么,实地调研情况如何,农村生活垃圾存在哪些问题?在齐扎拉看来,由于中西部偏远村镇的地形地貌、地理区位、经济基础等情况,无法与东部地区相比,且因村镇垃圾产生源点多量大、组分复杂、布局分散、不利收集等特点,决定了东部地区生活垃圾的相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不能直接在西部地区尤其是偏远村镇应用。他举例道,以西藏为例,目前全区已建成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1座,其中填埋场132座,占比达到93.6%,处置技术单一落后,存在填埋场选址困难、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等问题,需要加快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理技术。

“以西藏为例,全区94%的县(市、区)到地(市)所在地运距超过50公里、73%超过100公里,60%的乡镇到县(市、区)所在地运距超过50公里、23%超过100公里。现行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成本过高,需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收运体系和处理模式。”究其原因,齐扎拉表示,中西部偏远村镇生活垃圾转运距离远、处理成本高,不宜统一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需要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分散式的焚烧处理设施。目前,像内蒙古、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地都存在类似的情况,县域面积大、人口密度低、距离城区远,建设和运行成本高。

“建设运行资金缺口大。”齐扎拉给出这样一组数据:中央预算资金目前仅支持处理规模300吨/日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100-300吨/日规模的焚烧设施处于试点支持阶段,中西部县乡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大多小于100吨/日,缺少资金支持渠道。此外,目前各县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运行费用均由县级财政承担,财政压力较大,很多乡镇由于缺少收运处理设施运行经费,导致垃圾收运处理率较低。

此外,小型焚烧处理技术体系尚不成熟。目前国家层面尚缺少成熟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标准体系,现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的排放指标仅有300吨/日以上规模的焚烧项目可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稳定达标。国内现有的小型焚烧尤其是30吨/日以下规模的小型焚烧处理技术缺少成熟应用案例,且行业鱼龙混杂,设备选择较为困难,多数设备难以保障连续稳定达到上述排放标准要求,达标运行成本较高。“特别是国家层面针对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的技术导则和排放标准等尚未出台,导致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项目落地实施困难。”齐扎拉补充道。

如何破解上述难题?齐扎拉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支持政策力度,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二是国家生态环境等部门尽快出台适用于生活垃圾小型焚烧的污染控制标准或有关政策文件,因地制宜出台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三是国家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尽快出台小型焚烧设施建设运行技术导则,规范小型焚烧行业技术标准。四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对偏远村镇生活垃圾小型焚烧特别是30吨/日以下规模的小型焚烧项目的建设资金支持。

2024-11-26 本报记者 李元丽 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齐扎拉: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70673.html 1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70,67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