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要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创新能力最强、国际合作最紧密的区域之一,在实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当前,应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推动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探索系统性、集成化改革创新制度,着力推动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平台,构筑畅通我国经济大循环的强大引擎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
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需要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相结合、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相促进。一是要坚持顶层政策设计与地方试点探索相结合的思路,以全局视角推进各项改革开放举措。加强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与各地自贸试验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快改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存在的“碎片化”“数量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现象,持续提升制度创新的深度,形成深化改革开放的合力。二是要放大政策集成创新效应,建设制度型开放新高地。加强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开放载体在产业联动、政策协同、平台互动等方面的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的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和协同水平,率先形成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相互融通、协调发展的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
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应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在扩大高水平开放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对重点产业链在制度型开放上的先行先试,促进自贸试验区特色产业开放发展和协同布局,更好实现内外资源联动配置。围绕绿色低碳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推动协同开放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绿色产品国际认证标准,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打造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持续拓展绿色低碳国际合作新空间。积极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协同创新合作,加快共建数字“一带一路”信息港。
做强自贸试验区联盟服务功能,推动长三角地区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优势,发挥制度政策先行先试、创新经验溢出等综合效应,健全与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向联动机制,打造层次更高、格局更大、范围更广、活力更强的“试验田”,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政策共通、平台共建,以高层次协同开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增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进一步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龙头作用。一是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加快推出一批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的制度经验,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积极探索建设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更好集聚全球要素、高效配置全球资源,为境内外商务人士开展交流、深化国际合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主动对接高标准区域自贸协定中的开放规则,加大金融、电信、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开放的压力测试力度。以扩大高端服务业开放试点为抓手,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开放路径,逐步缩减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破除高端要素跨境流动壁垒。三是依托临港新片区建设高水平开放枢纽门户,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长三角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和标准“走出去”。优化内外开放的空间格局,引导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加快建设以安全可控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织牢高水平开放“安全网”。随着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境外市场的异常波动会直接冲击境内市场的运行,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要在开放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找准平衡点,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上下协调和区域间协同开放的监管能力,从而在高水平开放中守住国家安全的底线。要加强对重大风险的预判能力,完善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体系。提前做好应对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高水平开放影响的预案,以新安全体系保障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和数据管理能力,增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系统集成与监管政策的协同性,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安全基础。
(作者孙立行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邵志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上海市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