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慧峰
既然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人民群众衣食无虞,为何还要强调树立危机意识,反复敲响杜绝浪费的警钟?
民为国本,粮为民本。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已连续多年超过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然而粮食损失和浪费严重,情况不容乐观。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曾举例说:“媒体报道,一所大学食堂的垃圾桶里经常有白花花的馒头和米饭,清洁工看着心痛,捡起来再吃。这方面例子不在少数,一些大学食堂成了浪费食物的‘天堂’,触目惊心!”
几所大学食堂的浪费看似事小,但对于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微小的浪费都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2018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中国餐饮业人均食物浪费量为每人每餐93克,浪费率为11.7%。
报告测算,2015年中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在1700万至1800万吨之间,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而这样惊人的浪费量,还只是“城市餐饮”这一环节。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课题组2015年撰文《我国粮食供求及“十三五”时期趋势预测》指出,据估算,在消费环节,全国每年浪费食物总量折合粮食约1000亿斤,可供养约3.5亿人一年的需要。
统计口径和数据或许有所差别,但严重程度却同样令人咋舌。
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技兴农等背景下,吃不饱饭已成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遥远的记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不少人尤其是年轻一代而言,或许只是个陌生的口号。但我们要清楚,餐饮浪费不仅仅意味着扔掉大量食物,更意味着生产这些食物时所投入的大量水、能源、土地以及生产资料等的无效消耗。而且,处理这些厨余垃圾也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
现实早就告诉我们,我国国情无法支撑这种挥霍式的食物消费方式,建立以节俭为核心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循环、安全健康的绿色消费模式,势在必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制止浪费、厉行节约,我国宪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民法典中也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很多人牙牙学语之时就会吟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但人们不一定知道,从田间到餐桌,每一粒粮食的生长成熟都要经过浸种催芽、耕耘灌溉、育秧插秧、施肥锄草、打药除虫、收割翻晒、去壳上市,然后经历储藏、运输、加工等环节……粮食浪费起来容易,种起来难,是劳动者这样用一滴滴辛勤的汗水换来的。因此,对粮食和劳动者心存尊重与敬畏的最好方式,就是不浪费。
无论在哪个时代,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它不仅是个人私德,更是社会公德。
于安思危,于治忧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14亿人的饭碗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无论是从过去的教训还是现实的需要来看,不管在什么时候,再怎么强调节约粮食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