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生态周刊

《生物安全法》实施有何亮点?

刘新宇 李佳 王薇

生物安全是生态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2月14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生物安全法律领域的高度重视。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生物安全领域的基本法,这部法律为何重要?有何亮点?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此进行解读——

法律出台符合我国生物安全形势发展需要

当前,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而我国面临着严峻复杂的生物安全形势,包括传染病威胁、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生物技术误用和滥用风险、人类遗传资源流失和剽窃现象以及外来物种入侵等生物安全风险,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更凸显了生物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生物安全法》的出台符合我国生物安全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

在《生物安全法》出台前,我国关于生物安全的规定散见于多个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之中,存在政出多门、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因此亟须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律来总领生物安全工作全局。

可以说,《生物安全法》的出台有助于从法律层面解决我国生物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对于确保生物技术健康发展、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适用范围广泛 逐一加强管理

《生物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八大方面,下文重点介绍其中几点。

(一)在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方面: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至此我国法定传染病病种已增加至40种。对此,《生物安全法》规定,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进出境检疫、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网络……尽早发现、控制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二)在生物技术发展方面:

随着人类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基因编辑技术为首的生物技术成果被误用和滥用的潜在风险不断升级。例如,2019年发生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三名被告人被判处非法行医罪。

为防范类似的生物技术被谬用时的伦理风险,《生物安全法》规定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应符合伦理原则,并且禁止从事危及公众健康、损害生物资源、破坏生物多样性等危害生物安全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

(三)在严格管理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方面:

人类遗传资源是重要的国家资源和生命资源,但近年来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流失和剽窃现象时常发生。科技部已经对数家违法进行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或信息出境的公司开出了罚单,并且近期某原公司高管涉嫌走私人类遗传资源的案例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从根本上加强立法保护,《生物安全法》首先规定国家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享有主权,并进一步规定,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应经科技部批准;禁止外方单位(即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以及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四)在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方面:

目前,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均发现了外来入侵物种。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

对此,《生物安全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规定重磅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风险并存

《生物安全法》中规定了非常严格的行政责任,其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最高可以被处以一千万元或者违法所得二十倍的罚款:

一是违反本法规定,从事国家禁止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

二是违反本法规定,外方单位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

此外,本法还设置了“处罚到人”的相关规定,对一些违法行为,还会对相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依法给予处分,在一定期间内禁止从事相关活动。

本法还明确规定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配合《生物安全法》的实施,2021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三类关于生物安全的罪名。即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例如,前述2019年的基因编辑胚胎案中,当时相关人员被判处了非法行医罪,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可以直接按照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进行定罪量刑。

为了更好地保证国家安全,本法还规定了域外适用条款,规定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生物安全法》的正式实施仅仅是我国构建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的开始。未来要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统筹推进立法修法工作,抓紧细化与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可以预想今后生物安全领域的监管、执法等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企业和个人需予以重视。

(作者单位: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021-06-24 刘新宇 李佳 王薇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8508.html 1 《生物安全法》实施有何亮点? 8,508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