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建泽
如今,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高层民用建筑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就青岛市来说,目前已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有9157栋。其中,百米以上的52栋,公共建筑3148栋。
经过多年排查治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环境已逐步改善,但由于高层民用建筑存在高度高、体量大、功能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火灾扑救难度大等问题,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仍然突出。为助力提高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防控水平,青岛市政协开展了深入调研。
调研发现,消防法对各部门权责要求较为宏观,特别是对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的职责划分较为笼统;部分社区尚未建立消防安全组织,部分物业消防业务不够熟悉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在竣工验收时要求比较严格,但在投入使用后往往处于无专人值守管理、无设施监控运转的状态。消防通道被占用现象比较普遍;消防设施维保机制不完善,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一些老旧房屋电气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够经常,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高层逃生装备和应急自救技能缺乏等。
为加强和改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青岛市政协调研后建议: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责权同步、管治同频”思路,出台高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厘清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物业管理职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制度,建立信息共享、联查联办机制;深化网格化管理,结合国家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乡镇街道明确承担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机构和人员;出台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研究出台消防队站建设五年规划,将消防设施建设、电气线路改造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配备高层建筑消防装备;相关部门,按职责承担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和维修保养等任务;进一步规范施工许可、质监、安监等手续,强化消防工程全过程服务;深化流程再造,精简申报材料、推行“全网通办”、优化审验环节;推广老旧高层建筑安装消防设施,提升火灾防范水平;配备高层建筑逃生装置装备,提高居民自救能力。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照设计标准和竣工验收条件进行专项检查,弥补设施、系统、专人防控短板;设立专项改造基金,把无物业、无开发建设单位、消防设施不完备的高层建筑纳入改造范围;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将高层建筑消防预警系统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中心,加强消防安全动态监管;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建立消防车通道管理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等长效机制;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违规和超负荷用电等问题。
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范畴;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行业部门、街道、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的培训机制;利用信息平台,高频次发送消防提醒,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作者单位:青岛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