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强
目前,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全国100%的副省级以上城市,以及80%以上的地级城市和40%以上的县,已经明确提出正在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但随着各地探索实践的深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难题:一是缺少细致有力的建设标准。长期以来,我国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顶层设计严重滞后,虽然近年来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标准,但由于不够细致且难以落地,导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遇到了数据不互通、系统难兼容、安全隐患多的问题。一些部门投入大量人财物力建设的系统、产生的数据,不但没有成为资源,反而成了累赘。长此以往,未来随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小的“数据孤岛”会被逐步打破,但更大、更难打破的“数据孤岛”会相继出现,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各类要素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自由流动,阻碍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是缺少上级部门的数据支撑。2017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国务院部门40个垂直系统向各级政务部门开放共享数据。3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效果并不很显著,至今仍有部分垂直系统的“数据烟囱”坚不可摧,甚至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个别系统内部还存在为数不少的“数据烟囱”。这些垂直的“数据烟囱”使得上级部门掌握的数据无法全面向下级政务部门开放共享,增加了地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难度和成本。更为严重的是,旧的“数据烟囱”还没有连根拔掉,新的又立了起来。如医保系统和卫健系统分别推出了电子医疗凭证和电子健康卡,导致医保和医疗领域的大数据难以比对和挖掘。
三是缺少统筹协调机制。一方面,省级层面缺少对市县两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以智慧政务为例,市县两级各自开发应用系统,既浪费了资金,又增加了跨区域政务通办的难度。另一方面,同级之间难协同。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地基本上都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政策不配套、行动不同步,难以产生联动效应。例如,不少新型智慧城市针对本地的危化品车辆实行了数字化监管,但对进入本辖区的外地危化品车辆则束手无策,难以实现有效监管。
为此建议:一、进一步完善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应将现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重点在云、系统、数据、安全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建设规范或衔接机制,以实现新型智慧城市“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同时,还应鼓励各地大胆创新,防止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管得过死、控得过严。尽快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方面的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
二、成立国家层面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目前,超过19个省份成立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这对打破数据壁垒、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建议整合国务院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国家信息中心职能,成立隶属于国务院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局。国家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统筹国家各部委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平台,指导各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三、建立政务数据及时返还机制。上级部门将下级部门的数据“据为己有”,不但阻碍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也影响了“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坚持“应返还尽返还”的原则,督促上级部门把掌握的数据尽快返还“原产地”,把沉淀的政务数据资源利用好,以更好支持市县两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同时,加快推进垂直系统的数据融合,以实现更广领域的大数据应用。
四、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省级统筹,重点在综治、公安、应急、公共卫生、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协同。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实现重点领域数字化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提高区域之间风险防范预警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和政务服务能力。
(作者系山东省德州市政协副主席、民进德州市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