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志民
“在城市,他们稳定不下来,农村也舍弃不了。工资水平低,更是难以支撑其在城市正常定居生活。”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左定超专门提交了《以农民工就业正规化为抓手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建议》。
左定超注意到,在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住宿业、批发零售业等领域,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屈指可数。这一群体普遍就业流动性高,对未来缺乏稳定预期,人无恒业、居无定所,年复一年奔波在城市和农村之间。
在提案中,左定超建议,针对农民工雇佣单位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出台支持政策,引导雇主与农民工签订长期合同,“要统筹城镇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产业布局、资本布局、就业布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通过结构性调整,推动农民工雇佣单位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
“要针对不同地域,采取不同的农民工城镇化政策。”左定超认为,在东部农民工本地本省就业比重大的地区,着重发展乡镇、县城、中等城市,推动农民工在就业地转化为城镇市民。针对中西部流入东部的农民工,应出台专门政策,以常住人口为依据,限期完成农民工城镇化的任务。中西部农民工净流出地区,应通过发展大中城市、重点县城,吸引在本省就业的农民工进城落户。
同时,左定超还建议推动房地产政策改革,“由国家按成本价向农民工供应城市建房土地,农民工集体自建房屋,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