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鸿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条例》突出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准则,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把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新成果上升为制度性规定,增强了统一战线的科学化、规范化,强化了党内法规的刚性,亮点纷呈。
突出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准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条例》通篇贯穿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并就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专门规定,确保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条例》新增的“统战部门自身建设”,是从加强党的建设方面作出的规定。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确保统一战线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统一战线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条例》一大亮点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的重要思想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例如,《条例》第三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的重要思想写入统一战线的指导思想;在新增加的第四条中把总书记首创的“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在民族工作部分,新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部分,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侨务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这些都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
把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新成果上升为制度性规定。2015年《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发布实施至今已有5年多时间。该条例试行以来,对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认识有了新发展,实践探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次修订,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同时针对统一战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统筹施策、对症下药,从制度层面提出针对性的举措规定。把理论与实践的新成果上升为制度性规定,使统一战线工作做什么、对谁做、谁来做、怎么做等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如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以及条例试行以来统战工作的新实践,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两章,分别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外延界定、工作方法、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及华侨、归侨、侨眷工作要求等作出规定。
增强了统一战线的科学化、规范化,强化了党内法规的刚性。新修订的《条例》对试行条例中已有中央文件作出专门规定的内容,作了较大幅度精简、去重,只保留了原则性规定,不再作具体规定,更加符合党内法规“坚持便利管用,防止繁琐重复”的原则。《条例》新增了“监督和保障”一章,对加强统战工作政策保障、开展表彰奖励、加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问责规定等作出专门规定。其中特别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查实际问责范围”,“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危害程度,对相关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从而把做好统战工作的刚性要求立起来,为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有利法规保障。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