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国是·科技文化

按“需”施策 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解读

本报记者 王硕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10月16日   第 09 版)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将具有里程碑意义。

定规则、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公共数据,在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与此同时,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也存在“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数据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为此,《意见》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是‘定规则、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刘烈宏解释说,政策的主要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两个着力、一个规范”。

具体来说,一是着力激发供数动力,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二是着力释放用数活力,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提供更好服务,繁荣产业生态。三是规范授权运营活动,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提出监督管理要求,确立了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

刘烈宏认为,《意见》出台后,预计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扩大社会有效投资,促进数据产业发展。

据了解,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而且,以前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数据在哪里,怎么获得。未来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通过加大共享,打破“数据孤岛”,不仅可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也能让决策更加科学;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仅可以提升效率,还能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将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按“需”施策 三种方式激发供给动力

《意见》围绕激发数据资源供给动力,对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方式进行了体系化部署。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解释说,这主要是考虑到要按“需”施策,要系统性地解决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的问题。

“共享”是面向各级政务部门的,主要解决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问题。

陈荣辉介绍,近年来,国办已经发布了6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还有4批垂管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清单,共享调用次数超过了5400亿次,累计交换垂管数据超过6.8亿条。《意见》进一步提出了要推动实现“一数一源”“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完善共享责任清单”等一系列工作要求,意味着后续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以更好地服务支撑数字政府建设。

“开放”主要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强调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依法依规有序开放数据或者数据集。

有关机构统计,截至今年7月份,我国已经有243个省级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开放的有效数据集超过了37万个,近8年来增长了44倍。《意见》提出,要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政策体系,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鼓励建立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这些措施,必将持续提升公共数据开放的质和效。

但对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是导向,安全依规是前提。所以对那些潜在价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数据,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需要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付出一定的治理和开发成本,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授权运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并对授权主体、运营机构、监管机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公共数据资源中,不少都包含着个人信息。针对社会的普遍关注,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表示,《意见》强调了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推动有序开发利用。特别是重申了应当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严禁运营机构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并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过程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特别是对于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

在提高技术能力方面,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形式的数据产品,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支持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

在强化全过程管理方面,要求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加工处理、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特别是要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意见》是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研究起草的首个中央文件。刘烈宏指出,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加紧建立工作机制。目前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地方层面,大部分省(区、市)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下一步,将密切工作联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2024-10-16 本报记者 王硕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解读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8697.html 1 按“需”施策 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 68,697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