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从“质量”和“数量”的视角回顾全国政协提案工作75年发展变化

张保杰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23日   第 03 版)

提案伴随人民政协的诞生而诞生,伴随人民政协的发展而发展。75年来,提案工作已发展成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日益彰显出参与广泛、程序规范、成效突出、影响深远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质量和数量——观察提案工作的重要视角

马克思说:“每一种有用物,如铁、纸等等,都可以从二重见地去考察,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质量属性与数量属性是属性的基本分类,也是非常重要的分类。

准确把握质量和数量的关系,是做好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基础。没有一定的提案数量,提案的总体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提案质量高,发挥了实效,亦会保证和促进提案的数量。质量和数量虽然都是提案的属性,但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方面,又是相互制约的。过分追求数量,一定会影响质量。近些年,社会公众也一直十分关注提案的数量以及质量。“质”和“量”成为观察提案工作的重要视角。

发展与变化——不断探索实践的75年

75年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主要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提案工作

这一阶段指1949年9月一届全体政协会议至1954年12月一届全国政协期间的提案工作。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参会代表662人,共提出14件提案。其中有几件著名提案,如《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期间,提出了《以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的国庆纪念日的建议案》。一届全国政协二、三、四次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委员分别为149、141、145人,收到提案74、115、5件。二次会议上,毛泽东主席提出“凡有意见都可发表,凡有提案都可付审议,只要能行者都应采纳”,这一论述为提案工作提供了指引。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提案工作

这一阶段指1954年12月至1978年2月,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期间的提案工作。此阶段,每次会议的委员数量由493人增长至1039人,提案数量为几件到四百多件不等,且波动较大。二届三次会议(1957)、三届三次会议(1962)较之前的会议,出现了明显的数量增加,分别为324、474件。这两次会议的提案审查报告对数量增加都给予了肯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政协工作瘫痪,提案工作也随之中断。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提案工作

这一阶段指1978年2月至2013年2月,五至十一届全国政协期间的提案工作。每次政协会议委员数量在2000位左右,提案数量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五届政协期间,每次会议提案数量近1000件。那时对提案数量的增长是肯定和鼓励的,如: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提出:“这次会议提案之踊跃、数量之大、涉及范围之广,都超过了历届历次会议,充分反映了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和各方面的委员在党中央正确路线的指引下,同心同德,为四化大业贡献力量的高度积极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五届三次会议取消了对委员提出提案的时间限制,六届三次会议上正式提出“三不限制”原则(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协委员提出提案的积极性。六届全国政协每次会议提案数量逐渐增长为2000件左右。此后不断增长至十一届全国政协期间每次会议6000件左右。

在提案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存在一些提案质量不高的情况,如有些提案反映组织人事安排和个人问题、学术研讨,甚至指名举报、宣传企业产品等。1991年出台的《提案工作条例》建立了审查立案制度,此后交办的提案质量得到了保障。但相对于提案数量的快速增长,提案质量的提高相对缓慢。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提案工作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提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办理提案要坚持实事求是,要提高提案工作实效和水平。这为提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把质量意识、质量导向、质量标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15)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委员要更注重质量,不追求数量。2018年10月,全国政协办公厅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11月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对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十四届全国政协不断探索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王沪宁主席多次就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指示。为落实王沪宁主席的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石泰峰、王东峰、杨震副主席的要求,提案委员会提出并实施一揽子改进工作举措。主要有:

1.不断提高提案质量。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制定提高提案质量的具体举措,引导提案者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通过印发致委员的一封信、发布参考选题等方式,引导提升提案的精准度和含金量。改进提案审查程序,完善各流程向委员反馈机制,加大提案的宣传报道,注重委员通过提案履职的仪式感、获得感,充分调动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的积极性、主动性。

2.不断加强督办力度。2023年,王沪宁主席主持召开“加快农业核心种源研发”提案办理协商会。联系提案委员会的石泰峰、杨震副主席多次率队开展提案督办等活动。2023年,22位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31项重点提案,参与领导同志之多,选题内容之广,督办成效之好,在全国政协历史上前所未有。2024年大会闭幕后即召开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科学遴选重点提案选题77个,并扎实开展各项督办活动。探索建立各专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牵头督办、提案委办公室干部参与督办非重点提案的工作机制。

3.不断拓展成果转化。十四届全国政协以来,共遴选提案报送政协信息100余篇,有效拓展提案工作发挥作用和成果转化的渠道,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中的重要作用。改进《重要提案摘报》编报工作,恢复报送专报,提高督办实效性。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报送的政协信息和《重要提案摘报》(专报)作出批示。

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政协每次会议的提案基本稳定在5000-6000件左右,提案质量特别是立案提案质量显著提升,有效服务了新时代各项事业的发展。

责任及使命——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质量

回首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过去,感受到的是激动和自豪。展望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未来,感悟到的是责任及使命。作为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者,我们一定要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新的贡献。

(一)使政协提案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智慧库”和“信息源”

把提案质量和数量作为一个统一体来把握,在继续保持合理数量的情况下进一步突出质量意识。如果提案数量合理,高质量提案比例增多,切实推动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的建设,量变引起质变,提案可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更丰富的信息来源和智力支持,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信息源”以及“智慧库”,进一步发挥其在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二)引导提出更多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高质量提案

实践是检验提案质量的标准。经过自身工作的长期实践和认识,可提出高质量提案。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收集材料,了解真实情况,研究问题症结,也可以提出高质量提案。提案是通过实践得出的对客观真理的正确认识,实践又证明真正推动发展或改善民生的提案是高质量提案。人民政协成立75年来,被历史实践证明的高质量提案不胜枚举。应继续做好知情明政服务,引导提案者更多从自身专业领域出发,在深入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更多经得起历史和实践考验的高质量提案。

(作者系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一局〕提案二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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