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两会刚一结束,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称组建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十三届全国政协在原本9个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农业和农村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紧扣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政协党组的工作安排,组建第一年,共同筹备或参与筹备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2次;举办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通报协商会、工作研讨会各1次;组织“三农”重点工作调研6次、报送调研报告7篇;被采用社情民意信息14篇,参加重点提案调研1次。对口协商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起草完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起到重要作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绝不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这是党对人民、对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
聚焦“三农”工作大局,紧紧抓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围绕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问题、减少和防止脱贫后返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议题,多次深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调研,掌握实际情况。
委员们目睹了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脱贫地区翻天覆地的变化,也看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存在的亟须解决难题。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稳定完善帮扶政策”……当委员们带着调研所思所想来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协商会现场时,100余位全国、省、市、县级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机关主会场和贵州、云南分会场参会,28位委员、专家和基层代表在会议现场或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发言,近140位委员通过移动履职平台发表意见,成为不少委员内心持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出谋划策的美好回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