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十二届全国政协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投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心聚力,开拓了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十二届全国政协的五年,是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五年。
▶▶▶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鲜明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就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新的制度安排。落实党中央对全国政协的领导,是全国政协党组和全国政协机关党组的重大政治责任。中央明确规定,全国政协党组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发挥领导作用,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受全国政协党组的领导,并在全国政协9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设立分党组。开创性的举措,从组织上理顺了党在政协的领导体制,完善了党对政协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体系。
2015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由此肇始,2016年1月7日、2017年1月22日、2018年1月1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政协党组本年度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汇报,研究讨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协全体会议事项等。
这一制度性安排,确保了对政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其后,按照中央的要求,十二届全国政协健全了党组工作机制——修订全国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把中央关于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政协全国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研究部署全国政协各项工作,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决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召开重要会议、传达中央重要决策部署、执行中央重要指示和决定等情况进行专题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综上可见,人民政协坚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集中体现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为坚持和运用好协商民主这一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体现为政协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委员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十二届全国政协这五年,从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到有计划、分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主席会议、理论研讨会和座谈交流会等,再到创立人民政协讲坛、将学习讲座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以及向地方政协发出学习通知等,十二届全国政协学讲话、抓落实、促工作的良好氛围日渐形成,而这正是建立在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
▶▶▶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形成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伟大的成就都是接续奋斗、接力探索的结果,一切伟大的事业都需要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中推进。
在继承中创新发展,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双周协商座谈会的创建,正体现了这一传统。
此前,人民政协建立过“双周座谈会”制度,从1950年到1966年共举行过114次,这一制度对党和国家做出重大决策,对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关系、促进各党派团体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3年10月起,每两周一次的双周协商座谈会定期召开,以其问题切口小、社会关注度高而逐渐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品牌。新增的“协商”二字,更是体现了十二届全国政协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准确把握。
自此,按照中央关于完善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的要求,十二届全国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由每年1次增加到2次,专题协商会由每年1次增加到至少2次,进一步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在协商议政活动中,十二届全国政协注重人员的多元性、代表性,邀请党政部门和专家学者、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面对面交流。协商中强化提问互动环节,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协商民主的生动实践,调动了委员履职参与积极性,参加各类视察考察调研、协商会议活动的委员共1635名,2.85万人次。
十二届全国政协始终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商议政,把围绕“十三五”规划制定和实施献计出力作为工作主线,瞄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任务精准建言,配合跟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政协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履职为民,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共开展171次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十二届全国政协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贴近群众实践,在增加协商密度、活跃协商方式、丰富协商内容、增强协商实效上下功夫,在探讨问题、平等交流、加强互动、增进共识上下功夫,努力推进理论、实践、制度与时俱进,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大政方针落实
一个月的时间里,深入10个省区的26个县、走访104个村、600多位农户、召开170余场座谈会……完成如此高强度工作的是全国政协调研组,9路人马调研的主题是共同的: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这是十二届全国政协于2015年开始探索的创新性举措,旨在破解多年来民主监督的短板。
在此之前,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作出了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这些基本遵循,确保了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
“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开展监督不是靠强制约束力,而是靠政治影响力。”在这项共识之上,十二届全国政协着力强化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通过调研察看发现问题、围绕履责不力提出批评、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改进。
在协商式监督中,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是目的。为此,十二届全国政协将重点监督性议题纳入年度协商计划,寓监督于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之中,做到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同时,逐渐增加视察调研的监督性议题,由2015年的12项占11%,发展到2017年的20项占28%。年年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视察调研涉及17个省区市,遍及脱贫攻坚主战场。鼓励和支持委员参与对口帮扶实践,推动形成脱贫攻坚合力。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2017年“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前,6位副主席带队、101名委员参加,随机走访、进村入户,以全面调研和专题调研两轮调研压茬进行为主干形式,以问卷调查为典型支撑,辅以分析24个贫困县财政支出情况专项调研和有关地方政协协同调研,着力解剖麻雀、发现问题;会上多角度分析论证,集中提出意见;会后继续跟进,促进落实。创新监督方式,针对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等问题,明查暗访综合运用,深入一线摸准情况,追踪监督推动整改。
在此基础上,十二届全国政协总结各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成熟做法和经验,积极研究制定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办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运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民主监督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加强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
可以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扎实推进,更好推动了中共中央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
十二届全国政协这五年,恰逢同心共筑中国梦、携手奋进新时代的历史进程。可以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人民政协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完善协商议政格局,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拓展团结联谊工作,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开拓了团结民主、务实进取、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特点,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报记者 韩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