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19年,孙中山先生在《实业计划》中就提出兴建三峡工程设想。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快编制长江流域规划和开展三峡工程研究。1980年7月,邓小平考察了三峡库区、三峡坝址和葛洲坝工程之后,建设三峡工程再次列入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
1985年3月25日至4月8日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167位全国政协委员对三峡工程问题单独或联合提出17件提案。当年5、6月,全国政协考察团实地考察了三峡地区,向中央提交了《三峡工程的论证应做出快上与缓上两种方案的比较》的报告,列举了投资、防洪、泥沙淤积、航运、发电、移民、安全七大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政协意见和建议,作出三项重要决策和部署:在1986年4、5月间,由国务院主要负责同志率队到三峡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将三峡省筹备组改建为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决定重新开展三峡工程论证工作。同年6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三峡工程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由水电部组织各方面专家,进一步论证修改原来的可行性报告,重新提出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
自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先后有34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了有关三峡工程的提案达600余件。这些提案建议就三峡工程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成立了三峡工程论证委员会,50多位委员直接参加1988年到1991年长达三年论证和审查工作。提案建议使三峡工程方案论证更充分、更科学,为三峡工程的顺利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中国三峡集团决定,将政协视察报告、相关提案等一起汇编成书,永久存放在三峡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