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两岸经合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

有效“促统”,建议为国家统一立法

本报记者 修菁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3月16日   第 06 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庄严宣示,“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并提出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这是祖国统一大业的工作重点由“反独”转向“促统”的重要标志。如何落实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要求,适应祖国统一大业工作重点转移的迫切需要,确保依法以我为主有效推进统一进程,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建议,从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国家统一促进法(以下简称《统促法》)对当前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迫切需要和重大意义角度,尽快研究制定这部法律,为全面有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提供法律遵循。

“‘台独’分裂活动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一部《统促法》的出台,能够从法治层面追究‘台独’顽固分子的刑事责任,依法对其终身追责,从而对‘台独’势力产生震慑作用。”3月2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住地,姚志胜急切地和记者分享他带上会的关切问题。

“18年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对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部法律在制定条款上,重在‘反独’,意在防止定型化分裂,在当前党和国家对祖国统一大业的工作重点由‘反独’转向‘促统’的现实背景下,需要一部《统促法》,与《反分裂国家法》相互补,一方面实现分进合击指向‘反独促统’的目标,另一方面体现了祖国大陆始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共同构成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整统一法律体系。”他分析表示。

对于这部法律的具体制定工作,姚志胜建议,制定《统促法》须要求台湾当局与祖国大陆商讨统一问题,“这是决定以和平方式还是非和平方式解决统一问题的关键要素。当年邓小平先生曾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台湾当局永远不同我们谈判,怎么办?难道我们能够放弃国家统一?制定《统促法》须回答这个问题,须表明台湾问题不可以无限期拖延下去,须要求台湾当局与祖国大陆商讨统一问题。这是两岸能否统一和平方式解决统一问题的关键要素。如果台湾当局一直拒绝与祖国大陆谈判,国家将不得不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实现祖国统一。《统促法》须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他表示。

同时,他建议要与台湾同胞共同讨论制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这是制定和实施《统促法》的重要目标。“‘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一国两制’的本意就是为了照顾台湾现实情况,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讨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是中央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步骤,可以让台湾同胞看到,‘一国两制’展现了统一形式的包容性、开放性、发展性,能够让他们过上安宁发展的好日子,创造美好生活。这个讨论本身就是推进和平统一的进程。这方面的讨论进展越好,和平统一就越有希望。制定和实施《统促法》就是要带动这方面的讨论,并为此制定指导性的法律规范。”他分析说。

对于如何更有效能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姚志胜建议《统促法》需就奖惩作出规定。为鼓励各方面人士参与祖国统一大业,建议《统促法》规定,对于为中国的统一作出卓越贡献的海内外有功人员,不分国籍,都以国家的名义予以物资和精神奖励,国家专门设立“统一奖励基金”。

“制定实施《统促法》是统一思想、凝聚民心及在国际上争取更多人支持我国统一大业的重大举措。面对国际局势的复杂性和台湾内部政治的多变性,大陆各界以至国际社会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存在各种不同看法。制定实施《统促法》,不仅进一步明确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公民,具有推进国家统一的法定义务,而且通过集思广益制定‘促统’法律,统一思想、凝聚民心,这本身就是推进统一进程;同时,还有利于争取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理解和尊重。”这次会上,姚志胜还将把这一想法形成联名提案,希望为推进祖国统一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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