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特有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的功能,在文化产业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中可发挥助推器和稳定器作用。为此,建议:
充分发挥文化保险机制作用,完善我国文化保险服务保障体系。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和金融手段,文化保险机制在文化领域的深入运用,特别是借助保险的风险保障、定价杠杆等作用,有助于理顺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深度参与并推动文化产业市场化、产业化,推动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设立一家专业性文化产业保险公司是短时间内切实有效提升我国文化保险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文化保险机制作用的较好办法。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建、混合所有”原则在广州开展试点。广东是文化大省,在广州开展文化产业保险业务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有利于文化产业保险的推广和发展。建议专业性的文化保险公司实行混合所有制,充分发挥国企、民企的互补优势,确保公司在战略层面秉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平衡政府支持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通过创新多元化文化保险产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释放文化市场活力,激发文化市场创造力,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通过立法等形式从政策层面对发展文化保险业务予以充分支持。建议通过立法等形式将相关险种列入强制保险范围,如文物保险、校园体育及职业体育保险、电影完片保险等。此外,将相关险种列入政策性保险范围,由国家财政给予保费补贴或税收减免等政策,如知识产权保险等。相关险种由设立的专业性文化产业保险公司作为主要试点单位,逐步总结经验扩大试点险种和范围。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