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版:聚焦

唤醒“沉睡”土地 激发乡村活力

本报记者 鲍蔓华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3月04日   第 18 版)

春日的浙江已是一派生机盎然的田园美景。连日来,全国政协委员王丽萍带着调研组一直在乡村田野走访。王丽萍敏锐地发现,由于宅基地等农村资源盘活利用途径不畅,导致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缺地”成了项目落地的主要瓶颈。

农民与宅基地的关系直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因素。近年来,全国尤其是在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从农村进城的人越来越多,由此导致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也越来越多。

宅基地是农村“三块地”改革中最复杂的领域。2020年,因工作需要,王丽萍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整到了市政协,尽管岗位有变动,但如何盘活乡村土地资源、促进城乡要素融合一直萦绕在王丽萍心头。

王丽萍关注到,近10年来,宁波象山县通过拆除“一户多宅”、引导农村建房风貌、盘活利用闲置农房“三招式”,对农村宅基地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分类管理,有效激活了乡村资源。不仅“拆”出农村养老新模式,还“拆”出一个个花园村庄,象山县在浙江省率先开展“一户多宅”集中清理、推进村庄梳理式改造的成功经验给了王丽萍更多思考。

3月2日,在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集中出发参加全国“两会”前夕,王丽萍告诉记者,“目前宅基地改革进入第二轮试点,从全国各地实践看,仍存在宅基地盘活利用顶层制度设计相对滞后、政府服务供给不足、相关配套政策不系统不完善等问题。在坚守宅基地制度改革‘三条底线’的前提下,高效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资源,促进城乡土地等要素双向流动,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拓宽‘全域共富’的必由之路。”

浙江等地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两轮试点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批产业与乡村融合发展的典型,王丽萍建议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全面总结两轮试点尤其是“三权分置”探索的有益经验,研究宅基地建房标准、违法处置、用地计算标准、“一户多宅”清理、不动产“分权”登记、行业准入、规范流转等好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国家政策,加快出台国家规范性文件。在加快构建宅基地和农房确权、赋权、活权、保权的政策规范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管理顶层制度设计,尽快出台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破解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困境,完善权能设置,探索从宅基地使用权中进一步剥离出经营权,保留农民使用权和资格权,建立宅基地经营权转让登记、质押等配套制度,切实盘活宅基地经营权,保障农民宅基地经营权的财产价值和收益,为盘活利用奠定基础。

王丽萍还建议,在农业农村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职能明确、功能齐全、管理规范、运转顺畅的宅基地盘活利用综合服务机制。引导地方在化解“一户多宅”历史遗留问题、宅基地权属信息调查、确权登记、交易抵押等方面加强政府服务,创新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场景应用,推广宁波象山等试点中探索的诸多做法,提高闲置资源发现、流转效率,解决在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中的“找房难、验房难、选房难、用房难、管房难”等问题,为社会资本加快进入乡村创造条件。

在王丽萍看来,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是一个复杂体系,要完善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打好“组合拳”,倍数放大宅基地要素的作用发挥,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大的经济活力。建议相关部委建立协同机制,破解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各类政策障碍,如优化增减挂钩的复垦指标入库流程,缩短入库时间;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暂时、永久退出等分类实施办法;支持探索依法收回闲置宅基地并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路径;制订农房用作经营用房技术规范,解决“旧房”不符“新规”矛盾;加大中央转移支付,顺利推进生态移民腾退宅基地等,确保相关政策协同发力。

深思熟虑、深入调研后的王丽萍,一次次修改准备提交的提案,建议由农业农村部牵头,加快研究解决宅基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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