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文件进一步将目光聚焦于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等方面,其中提出“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更加重视生物育种带来的产业变革。
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快速整合种业科技创新和产业新业态的主要力量。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种业安全,将种业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支持生物科技创新发展和生物育种平台建设,“打一场种业翻身仗”成为从中央高层到地方政府的共识。其中,“十四五”规划将生物育种列入需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前沿领域;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
但近年来的实践表明,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化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生物育种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薄弱,关键核心技术缺乏、创新链条整合度低,生物科技及生物科技产品的相对竞争力弱,真正具有生物科技研发能力及品种创新能力的种业企业较少;法律法规不完善、产业化政策不匹配、体制机制难以适应新业态,技术及产品监管效率偏低,市场规划缺乏有效性,众多种业企业面临过度竞争态势;缺少科技型种业企业主导型的产学研融合平台,种业企业在整合资源、技术、人才和资金方面乏力;产业化过程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乏力、生物科技知识普及滞后和生物伦理管理缺位等问题。此外,整个产业回应社会关切、对冲负面舆情能力偏弱,亟待营造正向激励的社会环境。
我国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并进入自立自强、跨越发展的新阶段。增强农业科技水平、推动生物育种扩面提速,一方面可以使我国的粮食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的提高我国粮食研发的综合竞争力。
要确立国家生物育种优先发展战略。生物育种是农业科技领域最具引领性和颠覆性的战略高新技术,美国等国家均将其纳入国家优先发展战略给予重点支持。围绕抢占未来农业技术制高点和发展主动权,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高度重视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发和国际化的新品种创新。我国应聚焦应对全球生物种业竞争加剧态势,确保种业安全及种业科技持续竞争力,维护国家粮食及农业安全,面对实现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加快实施生物育种重大科技计划,建设生物育种国家实验室,打造农业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实现生物育种科技强国战略目标。
要完善生物育种管理法规体系。我国已建立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基因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但针对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和智能设计育种等前沿技术的开发趋势,需要在现有管理条例基础上,完善相关安全评价的技术指南和产业化应用的管理规程。我国生物育种技术产业化缓慢,原因之一是针对转基因产业化配套法规滞后、产业化缓慢,需要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安全评价、进口管理、标识管理、加工审批等规章基础上,增加可操作性的转基因种子生产管理办法。此外,针对生产、运输、加工和销售环节监管需要,应简化生物科技品种及其衍生品种审批程序,围绕转基因标识修订、除草剂残留限量标准、抗性治理庇护所制度、转基因成分低水平混杂等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和配套措施。
要加快共性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建设。重大共性技术平台和大科学装置是世界科技强国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是彰显世界大国实力与科技强国地位的重要标志。随着以基因编辑、合成生物等为核心的前沿农业生物技术的兴起,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国际跨国公司纷纷加强高通量、大型化、规模化、自动化的重大共性平台和科学大装置建设,例如在生物育种领域相继建立了专业化遗传转化体系,高通量表型组和人工智能决策等技术平台,以确保其在全球生物产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目前,我国生物育种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与发展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缺乏、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前沿先进技术相对落后。我们应在生物育种战略性、关键性领域前瞻部署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多学科交叉集成、提供服务支撑的科技平台,建设农业大数据、农业人工智能和农业细胞工厂等重要共性技术平台以及农业基因资源库、农业表型组和农业风洞等大科学装置,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产业安全提供不可替代的科技支撑。
(作者系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