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初,叶圣陶出任华北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前身)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主任。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主要承担教科书的研究、编写、编辑、出版与发行等职能,下设国文、史地、自然三组,其中国文组负责编写教科书,制定新的课程标准。
这年8月,叶圣陶主持草拟《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时,第一次使用“语文”作为学科名称。而在此之前,我国没有“语文”这个词。民国初年,小学和中学的汉语课程统称为“国文”。1920年,北洋政府将小学一、二年级“国文”改为“国语”(后小学各年级均改为“国语”),中学仍设“国文”课。
1950年6月,国家出版总署编审局编辑出版了全国统一的以“语文”命名的教材。叶圣陶在《初级中学语文课本》“编辑大意”中指出:“说出来的是语言,写出来的是文章,文章依据语言,‘语’和‘文’是分不开的。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项。因此,这套课本不再用‘国文’或‘国语’的旧名称,改称‘语文课本’。”
他还专门解释说:“什么叫语文?语文就是语言,就是平常说的话。嘴里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在纸面上的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
叶圣陶对“语文”学科的命名、解读,得到了教育界的普遍认同。从此,“语文”将“国语”和“国文”合二为一,成为我国中小学母语课程的通用名称。
1960年1月21日,叶圣陶在答孙文才的信中,解释了“语文”一词的由来和含义:“‘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之中小学语文课本。当时想法,口头为语,笔下为文,合成一词,就称‘语文’。自此推想,似以语言文章为较切。文谓文字,似指一个个的字,不甚惬当。文谓文学,又不能包容文学以外之文章。我个人想法如此。”阐述了“语文”含有“语言”和“文章”之意。
叶圣陶不仅首先提出了“语文”一词,而且还为《语文》教材题写了“语文”二字,饱满厚重,儒雅周正,成为一代代学子永远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