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技创新实践看,龙头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唯有龙头企业强,才能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一起强。因此,要以科技型龙头企业为抓手,融汇各类创新资源,让企业的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建议:
建立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将科技型领军企业或培育对象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精准对接,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项目安排、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加以鼓励,在现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基础上,探索对基础研究投入多的企业给予更多支持。政府可设立引导性基金,通过国有资金投入带动企业投入基础前沿研究和技术攻关孵化。
构建基础创新资源面向科技型龙头企业的合作机制。建立联动机制。鼓励领军企业参与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的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系统建设,面向国家急需、行业急盼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布局。搭建科技基础设施的服务平台。基于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的研发、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共性技术平台、大型装备、试验设施等向企业有偿开放使用。根据不同行业企业需求,建立涵盖操作人员、科研设备、实验流程等的快速响应机制,与国内外应用市场进行互利合作、高效对接。增强科技设施的成果转化功能。支持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增设“创业辅助和成果转化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包括新技术应用的信息、咨询、设备和培训等各类配套服务,加快前沿技术走向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
大力支持龙头企业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充分发挥科技型领军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创新优势,与中小企业“大手牵小手”,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通过龙头企业与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建立联合技术创新机构、开展合同研发等方式,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技术验证服务和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条件成熟时,由龙头企业建设开放式的创业平台和众创空间,孵化和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创新企业。
积极助推科技型龙头企业“走出去”。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的顶层设计和部署,鼓励这些领域内领军企业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加强对重点市场分类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贸易投资指南,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化经营活动,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