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不断打牢粮食安全基础。在工作实际中,我发现高标准农田的新增建设力度很大,但管护力度相对薄弱。为此,建议:
强化管护政策保障。在国家层面配套一定资金支持已建高标准农田后续管护,并制定管护办法、明确管护标准,为基层管护提供有效指导。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一方面可由保险机构为高标准农田设计保险产品,由保险机构承担因灾、因意外等农田损毁的赔付,提高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在农田管护上投入资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整合各类可用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管护,如可将村集体经济收入定额比例用于管护,包装项目争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提级改造农田设施等。
加强管护人员配备。政府牵总推行“田长制”,明确田长职责,层层压实管护责任。开发“护田员”等公益性岗位,确保农田有专人管护,在形成管护标准后,对“护田员”进行培训,提高管护专业水平。
广泛调动管护积极性。针对性开展宣传引导,特别是承包高标准农田的农户,可在农户土地确权证中注明高标准农田地块、已建设情况等,提升群众对高标准农田知晓率和主人翁意识,动员群众自用自管。鼓励群众自治,将农田管护写进村规民约,在村级成立农田保护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将农田基础设施移交协会备案,依据“谁受益、谁管护”原则,与受益主体签订管护协议,引导群众进行监督和管护。因地制宜加强良种、农机方面的研发投入,通过良种良法提高亩产,激发群众种粮、管田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