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帅)为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保障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稳定,贵州省民政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社会工作者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将畅通社工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收益分配要素优势,科学制定以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引才育才用才留才薪酬体系。大力提升服务人才的工作质量,优化社工人才发展环境,让社工人才安身、安心、安业,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意见》规定了三大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机制、完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机制、搭建社会工作者职级薪酬晋升机制,并对具体执行作了说明,例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根据《贵州省社会工作者职级对应薪酬指导表》进行人力成本核算,对专业性强、职业风险高的社会福利、精神卫生、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残障康复、应急处置等领域的薪酬指导价可适当提高。
《意见》还规定要加强督办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畅通社会工作者职级晋升渠道,不断拓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空间。要强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其中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70%,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确保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