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县民政局多次协调,目前已有3名儿童被母亲接到身边抚养,他们就不再属于特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县政协发起的这项特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填补了我县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一项空白,对我们全县儿童救助保障工作来说意义深远。”江苏省灌云县民政局局长卓长勇日前表示。
近年来,在灌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县4024名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学习环境进一步改善,但仍有部分“特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徘徊在政策救助的边缘,面临着生活困境。
今年7月份以来,灌云县政协围绕“特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专题调研,经与县民政局核实,确定全县尚有143名儿童徘徊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边缘,这部分儿童大多是父亲去世(或服刑)母亲改嫁,法定监护缺失,生活状况和“事实无人抚养”比较相似,属于“特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却不能享受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救助的福利,亟须政府和社会的救助。
灌云县政协会同民政、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协商会。“对于特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之后,不去上学或中途辍学的比率很高。”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王占军忧心地说,“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导致了就业竞争力普遍不强,成年后生活水平仍然不高。”在7月27日县政协召开的“困境儿童关爱与救助”专题协商会上,县民政局汇报了全县困境儿童关爱与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委员进行充分的协商发言,提出了建议和意见。8月12日,县政协召开十一届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特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与救助工作的建议案》,推动14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与救助工作。
县政协以此为支点,利用儿童福利、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慈善关爱等综合性保障措施,推动形成教育、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多部门联合关爱长效救助机制,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据了解,截至11月上旬,灌云县已有15名儿童落实困境儿童或民政社会救助保障,87名儿童提交申请材料,并将于12月底前审核后落实保障政策,另有41名儿童经县法院、县民政局等部门核查,不符合办理条件。
(徐丽 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