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健康周刊

厦门市首立法保障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11月02日   第 05 版)

本报讯(记者 照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奋战在抗疫最前线,用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但他们所面临的职业暴露风险也随之增加。10月28日,全国首部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专项立法——《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经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若干规定》共19条,围绕保障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安全,关心关爱其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突出问题导向,从明确各方职责、完善预防措施、加强应急处置、健全事后救济、落实监督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值得一提的是,法规在全国率先从立法层面对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的概念作出界定,明确职业暴露的损害情形。

立法过程中,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业协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中从事医疗卫生领域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作用,就一些重要条款反复研究和征求意见,经科学分析对法规草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经济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作用,精细精准关注医疗卫生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小切口’立法的形式,在全国率先制定专项法规,构建起具有厦门特色、全流程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体系。”厦门市人大相关人士表示,这部法规为保障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减少职业暴露伤害发生,维护医疗卫生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法治保障;同时结合厦门实际,探索制度创新,细化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做了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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