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艳 印亚静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餐饮业得到了蓬勃发展。2019年,江苏省餐饮业(含住宿业)实现零售总额3727.24亿元,同比增长8.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高出上年8.7个百分点。餐饮消费对社会消费品增长贡献率达0.5%。但与此同时,餐饮油烟是油烟颗粒物和VOCs混合物,其排放对环境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PM2.5、臭氧均有负面影响,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的治理已刻不容缓。
按照生态环境部《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江苏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油烟去除效率≥90%、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60%的要求,除大型餐饮企业外,大部分的餐饮企业受空间限制,安装了处理设施后,废气排放管道的设置并不能达到监测条件。在清洗、废水收集等方面存在着盲区,容易引起次生污染。另外,受疫情影响,标准执行后将对企业带来面广量大的经济负担,对环境监测、环境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为此建议:及时更新油烟治理设施推荐名录,并列入市场监管局审批项目。如符合推荐名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清洗和运行记录,则可以免检测。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标志牌,与经营店铺相对应。由物业单位统一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招标清洗单位,按照重、中、轻确定清洗周期,上门清洗和维护,并督促有效收集含油废水,规范处置排放,杜绝污水进入雨水管道。去除效率项目监测有一定难度,可对于中小餐饮,优先考虑达标排放。
(作者系民进无锡市惠山区基层委员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