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绍春 毛春美
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也契合“双碳”工作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推行殡葬改革,采取将骨灰葬于公益性墓地,或深埋不留坟头以及树葬、花葬和不保留骨灰抛撒等方式的生态葬,节约土地和林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葬呈现“上头热、基础冷”
基层调研发现,推进生态葬呈现“上头热、基础冷”状况,实施效果差强人意,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1997年开始探索生态葬,24年也仅有约4万名逝者实行生态葬,选择率不足1%。所以生态葬成了一件理性认可、感情上拒绝的“身后”难事。
存在这种情况,主要是:缺乏宣传的标杆引领,公众认可度低。2018年民政部等部门联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多地积极响应出台相关补贴政策,鼓励选择生态葬,然而由于缺乏全方位系统宣传,没有形成指向性的标杆引领,群众只知道生态葬好,比较环保,但具体不知怎么回事。同时加上“隆丧厚葬”观念影响,公众认同度依然较低。如浙江省云和县“三秋树”节地生态安葬点是省级生态安葬示范点,投资440多万元,环境优雅。该县还出台了“生态葬”管理办法,规定采取海葬(江、湖)、花坛葬、树葬、骨灰立体式存放的分别奖励8000元、7000元、5000元、2000元。同时,创新了改“逝后奖补”为“生前享有”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生前签订协议承诺逝后进行生态葬的,70、80、90、100周岁及以上年奖1200元、2400元、3600元、4800元。如此优惠政策,响应者寥寥,目前仅有1例树葬和13例花坛葬。该县殡葬管理所所长肖建利反映,工作人员曾在老年大学开班仪式上现场宣传,以及在殡仪馆开展图片展板宣传。有两位退休干部签订了生前奖励协议,其子女不认可,来民政部门“大闹”后取消了协议。说明推进生态葬不是钱的问题。
祭奠形式转移不畅,后续服务存纠纷隐患。一方面,我国传统殡葬观念讲究“入土为安、凭吊有物”,然而目前花坛葬、树葬等样式大都千篇一律、土地循环使用、墓碑辨识度低,加上葬礼仪式简单、祭扫不便等,导致公众产生“生态葬就是薄葬”的错觉。另一方面,目前生态葬的年限、骨灰安置技术和规范等内容尚未形成统一标准,通常做法是将数十份骨灰混杂对应一棵树,公众多有“祭奠的是谁都不知道”的担忧;而且花不能四季常开、草坪不能常青,后续植物因意外干枯、失活引起逝者家人不满,引发纠纷。
以浙江省云和县为例,逝者在举行生态葬时,墓园没有纪念墙让家属为逝者刻名字,更没有AR祭扫技术,无法解决后期祭扫不便的短板,此外,更没有分管民政领导愿意出席落葬仪式致辞、全县没有退休领导干部带头选择生态葬。以致谁都不愿意当“先行先试者”。
仍需加大宣传与推广
如何才能让生态葬成为主流?
我们建议,宣传与推广结合,增强生态葬现代感。一是制作宣传片。由中宣部牵头,民政部配合,制作宣传片。加入传统文化,将环保与亲情结合,注重传统习俗与现代理念的衔接,全面推广节地生态葬。同时,通过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将逝者生态葬的视频进行传播,让更多人知晓、接纳生态葬。二是创新开展安葬纪念仪式。创新开展集体生态安葬仪式、纪念仪式,增加节地生态安葬的社会效应、人文效应,引导更多群众自发选择参与。三是举办常态化“开放日”。建议民政部门设立墓园参观“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公众特别是逝者亲属一起实地参观,亲身感受,提升公众认可度。
软件与硬件同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出台指导性意见。建议民政部门出台指导性意见,发文规范生态葬的年限、骨灰安置技术和规范等内容形成统一标准,指导基层各地设计、举行有仪式感的生态安葬仪式,让群众切实感受生态葬不是“薄葬”的意识。二是加强生态墓地设施建设。建议由民政部牵头,出台刚性规范约束,在审批新公墓时,审批指标更多向环保型、绿色型墓园倾斜,指导各地生态墓地建设成为丰富民族文化内涵的艺术载体,以庄严肃穆而不失典雅温馨的环境,让逝者家属感受到生命回归自然。探索推行“花园式墓园”建设,可吸引旅游考察团队,增加镇、村旅游经济收入。可成为老百姓休憩健身场所,丰富居家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数字附能。推动殡葬信息系统提档升级,开通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申请网上办理通道,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鼓励有条件的墓园开发技术助力生态葬。如,在墓园里设置大屏,只要输入逝者的姓名,便能显示逝者的虚拟墓碑,祭扫者通过屏幕祭扫。墓园还可以将逝者生前的视频、语音、照片等资料融入到AR祭扫中,亲人在祭扫的同时通过点击就可以进行播放,充分满足祭扫者对逝者的思念之情。
(作者沈绍春系浙江丽水市政协委员、农工党丽水市委员会委员,毛春美系浙江云和县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