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 吴智深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的心理问题检出率呈上升趋势,但心理危机是有迹可循的,以成都学生坠楼事件为例,逝者在自杀前曾在其社交平台QQ中发布过“自我贬低”方面的言论,但遗憾的是没有被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的实施方案。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和实施《中小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实施方案》,形成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具体建议如下:
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人性化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立足于保护和预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预防性原则。建设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出现的各类心理问题,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教育性原则。当中小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学校应及时引导和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应对自身的心理危机。参与性原则。要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充分发挥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学生家庭以及其他社会各方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预警和干预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完善。实效性原则。建立健全预警和干预机制,实现心理预警和干预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增强机制运行的有序性和实效性。
设立三级预警信息传递系统。建立心理危机预警监测中心,形成班级、学校、主管行政部门三级预警信息传递系统。第一级预警: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及家长提供预警信息。第二级预警:以学校为单位,由年级组将预警信息传递给学校德育部门及心理辅导室。第三级预警:设立各市、区、县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学校一旦发现有本校无法独立处理完成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要及时上报给该小组,以寻求帮助和指导。
设立三级干预系统。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面,设立班级干预、学校干预、主管行政部门干预的三级干预系统。第一级干预: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学生家长负责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基本干预。第二级干预:由学校具有专业资格的心理辅导教师负责,一方面就学生心理危机问题给予班主任、家长和学校提出专业性建议,另一方面在学生同意的情况下运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干预。第三级干预:邀请本地高校心理专业教师、社会心理咨询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和医院精神科或心理科的执业医生组成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承担学校教师的专业培训,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必要时直接参与干预工作,对相关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
实施预防、预警和干预三个流程:
第一,预防。首先,普及心理健康常识。普及的对象不仅仅是全体学生,还应该包括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其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学校德育部门、心理辅导室要明确岗位专人负责,强化以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的,班级心理委员和班团干部、各学科任教教师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第二,预警。学校需要设立“心理预警监测中心”,可包括由学校心理辅导室、各年级组、各班级和学校安保部门组成的校内信息监测点和由家委会、当地派出所等组成的校外信息监测点。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最好每学期进行一次。监测信息及学生心理测评由学校心理预警监测中心负责收集并进行评估,根据事件的不良程度与紧急程度,预警的级别可以分为三个级别:三级“蓝色”预警、二级“黄色”预警、一级“红色”预警。第三,干预。首先,干预者必须在短时间内通过评估迅速、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危机情境及其反应。其次,在评估的基础上由学校的心理辅导室或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制订符合学生身心状况的专业化的具有高实操性的干预方案。最后,由具有专业心理咨询资格的心理辅导教师负责与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接触,努力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并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应对。(作者系东南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