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教育在线

完善和推广公费定向培养政策

让乡村教师扎根乡村从教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3月16日   第 09 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庞丽娟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推动乡村教育发展,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在当前,大力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补齐乡村教育这一最突出“短板”,造就一支数量充足、专业素质优良、适农性强、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是新时期促进我国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和关键。

近十年来,各地结合形势需要与地方实际,陆续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经验,为我国广大乡村地区定向培养和输送了大批教师。其最为核心的有三点,一是注重“三定向”本土化培养,即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二是全科化培养,培养师范生学习各科知识并融会贯通,尽可能具备全科教育教学能力;三是公费保障,即在政策设计上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或省级、地市财政共同保障,多数地方实行“两免一补”(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但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困难与问题。深入研究和总结各地政策探索经验及其现实问题,并提出改进对策建议,以构建一套更为完善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政策制度,在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推广,对于促进新时期我国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政策价值与现实意义。

但是,调研发现,当前各地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各类师范生公费培养项目在不断完善,但相互间的统筹协调不足。当前我国师范生公费培养项目主要有三大类,即国家公费师范生、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公费师范生由中央财政保障;优师计划分为部属师范大学承担的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的地方优师专项,前者由中央财政予以保障,后者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提供奖补;地方公费师范生项目由地方财政负担。三类项目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城乡教育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师资,但当前主要还是各自推进,缺乏统筹和联动,未能形成合力,影响政策实施总体效果。

部分地区因公费保障不足而影响政策效果。调研发现,项目效果与政府财政支持程度呈正相关。财政状况较好的省份,可以有效保障公费师范生培养所需经费,政策实施效果较为理想。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省份,受自身财政能力的限制,即便是省级项目,也面临保障不足或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一些地、市、州项目是半公费保障,学生需要缴纳一部分学习和住宿费用,因而其政策受欢迎程度、生源质量、培养质量等均受到一定影响。

培养环节未能真正实现本土化和全科化。由于身处乡村村小甚至教学点,“包班制”、多年级复式教学、甚至“一师一校”较为普遍,乡村教师不仅要比城镇教师承担更重的管理负担,而且教育和学科教学任务也更重。因此,乡村定向教师培养的本土化、全科化与综合性应该成为其突出和基本特点。目前不少定点院校在定向师范生培养中,未能真正将本土化、全科化的培养目标贯穿于课程设置及其教学活动中。一方面,本土化、向农性教育不足。尽管对公费定向师范生实施独立编班、独立管理,但缺乏有针对性地专门设置的课程体系,本土化、向农性教育内容明显不足,或者与非公费师范生共同上课。另一方面,全科化、综合性程度不高。在培养目标和实施上,多数院校仍实际是定位在培养小学分科教师上,缺乏适应乡村小学、教学点“包班制”、复式教学和“一师一校”等基本特点需求的全科性、综合性的教育教学能力的专门训练。

为了改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存在的困难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有效统筹各级各类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将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国家优师计划、地方优师计划和地方各类公费师范生项目纳入同一个政策框架内,统筹设计,有机整合,整体推进,构建一个能有效满足乡村地区学校师资需求的“四级一体”的高质量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体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会同本省(区、市)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根据省域内各市、县中小学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培养补充的需要,在核定编制内统计并上报本省(区、市)各级公费师范生年度培养需求。教育部指导直属师范大学和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所需,统筹确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招生规模,制定招生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省(区、市)内相关院校实施地方优师计划和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各级师范生毕业后回到协议省(区、市)的欠发达县、民族县、边境县等乡村学校履约任教,最低服务年限以6年为宜。

建立“中央统筹,省级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在实际中,乡村教师补充最为困难的地区往往也多是边远欠发达地区,薄弱的地方财力制约了政策实施效果。因此建议,在“四级一体”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体系中,国家公费师范生项目、国家优师计划仍由中央财政保障,地方优师计划和地方公费师范生项目均建立“中央统筹,省级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财政进行经费统筹,并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方式予以经费支持。省级政府按一定比例承担本省(区、市)师范生的部分培养经费,地市级及以下政府不承担培养经费。中央财政在经费分配上应充分体现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原则,依据各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能力、教育发展、师资需求等综合状况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省(区、市)确定不同的分担比例。

扎实开展全科化和本土化培养。一是深入开展全科化、综合性培养。根据乡村小学、教学点“包班制”、复式教学和“一师一校”等突出特点,专门研究设计乡村全科教师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并据此设计有针对性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训练活动,高度重视教育内容的多学科融合,注重综合性的教育教学能力的专门训练。在学科设置与安排上,应设计每名师范生同时修习多门学科,并且不仅具备小学多学科的知识,还应具备将各学科知识融会贯通、传授给学生的教学能力,达到能胜任乡村小学多学科、综合性教育教学的能力。二是扎实开展乡土化、向农性教育。定点培养院校应研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自然特点等,开发和设置乡土知识、乡村文化、乡村发展等课程,使师范生深刻了解乡村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乡村产业、乡村发展变化等,特别是乡村教育发展与乡村发展变化、特色产业发展、村民就业创业、村庄面貌改变等之间的关系。通过多元化的本土化、向农性教育培养,强化乡村定向师范生热爱家乡、融入乡村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教育理想、信念与能力。

加强政策配套,为师范生长期扎根乡村创造良好条件。由地方政府牵头,教育部门主导,针对返乡从教师范生及其他年轻乡村教师出台系列配套政策举措,促进专业发展,提供生活保障,为他们安心从教、扎根乡村创造良好条件。建议主要包括,开展系统、过程性的在岗培训,特别是安排城镇优秀教师与他们结对进行“传帮带”式培养,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帮助促进专业成长;在镇中心地区为乡村教师建设周转房,确保他们居有其所,安居乐业,并且便于交往与联谊;创造年轻教师与其他行业年轻人员间的交流和联谊等活动,既有益于他们交流信息、互相学习、开阔眼界,也利于为他们创造更多的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的机会,有利于解决年轻教师的个人婚恋问题,因而更踏实安心地扎根乡村从教。

(作者系民进中央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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