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志红)从温州市工商联获悉,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关于“两个健康”的地方性法规,将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四十七条,从要素保障、创新发展、政务服务、亲清政商、规范引导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是温州以法治力量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温州是民营经济的发祥地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先后23次到温州调研视察。他深情寄语温州:“我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希望温州把这部创新史继续写下去,探索新的规律,创造新的业绩,写出新的经验,为全省带好头,也为全国做示范。”2018年8月,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正式批准同意温州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旭东介绍,《条例》出台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固化了改革成效,以立法推动温州“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从实践层面向制度层面跃升,形成了一整套制度。二是突出了示范效应。《条例》将推动温州“续写创新史”,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方面,为全省带好头,也为全国做了良好的示范。三是《条例》的制定,可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推动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市域样本。
王旭东还表示,《条例》的章节设置中,“亲清政商”“规范引导”章是中国首次对相关内容的一种集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