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对标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盼,还应进一步发挥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优势,坚持以法治思维谋划平安建设,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以法治手段保障和谐稳定。为此,建议:
一、以良法促善治,加强平安中国建设领域立法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相关领域法律、条例、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相互协调,为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筑牢法律基础。尽快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涉及社会安全、人口服务管理等的法律法规。针对金融、科技等要素市场,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各类突发事件、气候变化、极端灾害等情况,及时补齐各项立法短板。研究制定行政程序法等程序性法律法规并强化实施。鼓励地方用好立法权。
二、坚守法治底线,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体制。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调查、分析、监控,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常态法治与应急法治并重,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更应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三、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保驾护航。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的司法保护力度,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赋予院庭长监督管理涉及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民族宗教、社会稳定等案件的职责权限。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动态排除和防范化解。
四、培育法治精神,激活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周密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丰富普法宣传供给,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普法机制,落实在管理中普法、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等构建制度化渠道,探索将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等平安中国建设任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