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金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通告,依据商标法第10条第一款第(8)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自2021年3月起,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明确7类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抢注情形将被严厉打击,其中就包括“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
显然,在全红婵等运动健儿成名后,商家抢注“全红婵”等商标的行为就属于恶意抢注,应当依法予以驳回并严厉打击。尤其是全红婵尚未成年,擅自用其姓名恶意抢注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烦扰。此番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果断驳回这些商标恶意注册申请,体现了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鲜明态度,值得肯定。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下,商标代表着企业和产品的形象,知名商标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但是,企业要想打造一个知名商标,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在市场上进行长期推广,最终还需要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同。而在商标推广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经常是九死一生,最终真正成为知名商标只是凤毛麟角,很多企业砸了大把真金白银,也未曾达到目的。
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早已有之,之所以长期存在,一是因为注册商标是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哪怕有关部门发现注册者有囤积注册的主观意愿,但其没有将恶意反映在具体行为上,相关人员在注册程序环节也很难准确把控,将其剔除在外;二是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比如汉字具有形似、谐音、延展性等特点,如何界定相似商标的差异?像“康帅傅”“哇哈哈”“六个桃桃”等“山寨商标”都属此类。再者,申请商标门槛低、把关不严、监管缺位也是重要原因。此前,“中央一套”成了某避孕套的商标,“鸟巢”“水立方”分别成了男女内裤的“标志”。尤其去年疫情期间,广州市对几起蹭疫情热度恶意抢注如“文亮·李”“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恶意抢注行为已成为违背公共道德、破坏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一大公害。
恶意抢注商标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妨碍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浪费了公共资源,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
治理恶意抢注商标不应止于对抢注的商标予以驳回,还须扎牢法治篱笆。一方面,要对商标注册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测,在审查、异议、撤销等环节也要严格把关,该驳回的驳回,该撤销的撤销,严厉查处涉事企业、个人,形成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冒头就打的氛围。另一方面,通过修法、出台司法解释、制定条例等方式,明确非正常商标申请及恶意抢注行为的特征及罚则,大幅提高商标恶意抢注不法行为的违法成本。
此外,还应细化商标注册申报基本条件的审查规则,建立与资质备案、行业监管、征信管理、税收管理等关联的信息共享机制,消除信息壁垒,提高注册商标“使用目的”的有效识别,减少投机的可能。毋庸置疑,建立和执行恶意商标注册“黑名单”制度是一剂猛药,可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政协委员、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