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政协党组
北京市通州区政协将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政协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搭建起政协工作“四梁八柱”制度框架,政协履职工作和活动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明确制度建设基本框架,搭建“四梁八柱”。立柱架梁就是做好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从制度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入手,搭建起以宪法和政协章程为核心,符合实际且内容完备的制度框架。
以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人民政协的专项规范性文件为“梁”,抓好顶层设计。通州区政协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北京市委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积极协助区委制定工作意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通州区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等。架起制度建设的“梁”,对于加强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政府及有关方面对政协工作的支持以及政协自身更好履职都有重要意义。
以制定人民政协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制度规范为“柱”,抓好重要支撑。区政协将履行职能的各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细化完善,使之更加规范、更具约束力。区政协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提案办理“扩面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关于委员视察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等。
制定好贯彻落实制度的实施细则,继续“添砖加瓦”。区政协制定实施了一批覆盖政协党的建设、协商机制、履职工作等各方面的具体办法规则,制度体系不断丰富,配套更加齐全。
以制度强组织、建新规,抓实政协党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政协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建设。通过修订政协党组、机关党组、联合分党组等各级党组织《工作规则》,形成了“政协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委室联合分党组+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通州政协党建新组织体系。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12项党建制度,为政协各级党组织更好履行政治责任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完善党员委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机制建设。建立了“党组织书记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三联系”工作机制;设立界别党员小组,在委室联合分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了发挥中共界委员“关键少数”作用的工作机制等,将党对政协组织全面领导落到了实处。
以制度强职能、优机制,抓实协商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制定关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的实施细则,制定完善党委政府会同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实施意见,协商成果评估转化的具体办法等,推动协商议政更加务实高效、协商成果更加有效转化。二是注重协商程序、内容、形式的创新探索。坚持并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程序,对政治协商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工作流程及其责任主体、工作时限、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衔接方面探索新路径,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员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办法》,规范“政协委员工作站(室)”相关工作机制。
以制度强主体、夯基础,抓实履职实践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委员履职管理,制订《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等,建立健全“履职情况统计制度”“履职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制度机制;组织好委员学习培训,制订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学习工作的意见》等;建立邀请党政主要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委员通报相关情况的工作机制,开设“城市副中心讲堂”,搭建“书香政协”平台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载体,积极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职尽责创造条件。二是强化专委会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工作机制为着力点,促进专委会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进一步拓宽专委会联系各方的渠道,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与区政协各项会议活动协调机制的意见》等;修订《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专委会开展调研、协商等具体规则和工作机制,确保专委会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有声有色、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