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志民 王菡娟
事件回放:
5月1日,京广高铁河北省定州市境内因大风天气吹扬地膜挂上接触网,致接触网故障,一度中断了高铁运行,造成京广高铁动车晚点到达北京西站,使大量旅客滞留北京西站,不但打乱了上万人的节日出行计划,也险些酿成其他严重后果。
3亿亩农作物在使用地膜
五一假期期间,京广高铁的晚点事故把地膜推在了风口浪尖上。
地膜,顾名思义,就是为土壤穿的一层外衣,多年来,它一直是农作物增收的“利器”。
看似薄薄一层的地膜,却有着大作用:不仅可以提高土温和保墒,还可以提高肥料利用率,增加土壤营养,从而提高农作物产量。可以说地膜覆盖技术是我国农产品安全供应的重要保障技术之一。
同时,地膜覆盖技术还改变了我国一些农作物的区划分布。
20世纪80年代,我国棉花主产区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新疆内陆棉花种植面积不到全国播种面积的5%。而随着地膜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状况。如今新疆内陆棉区已占全国棉花播种面积的70%以上、产量的80%以上,我国每年600多万吨棉中,有超过500万吨产自新疆。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作物覆膜面积近3.0亿亩,直接经济效益1200亿~1400亿元。
然而随着地膜的大规模使用,相伴而生的农田地膜残留也带来了土壤环境恶化、产品质量退化、农业生产投入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成果演变为“白色污染”,严重地影响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专家介绍,农膜材料的主要成分是高分子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这些高聚物难以分解,若长期滞留地里,会影响土壤的透气性,阻碍土壤水肥的运移,影响土壤微生物活动和正常土壤结构形成,最终降低土壤肥力水平,影响农作物根系的生长发育,导致作物减产。
目前,全国至少有1/3的农膜残留在耕地,对土壤均有不同程度残膜污染。
同时,由于残膜影响和破坏了土壤理化性状,必然造成作物根系生长发育困难。凡具有残膜的土壤,阻止根系连通,影响正常吸收水分和养分;作物株间施肥时,有大块残膜隔离则隔肥,影响肥效,致使产量下降。
替代技术“叫好不叫座”
虽是增收“利器”,但使用不当却也变成污染源头。地膜如何使用?如何回收?用什么材料都成了必须要解决的一道难题。
“白色污染”治理也引起了全国政协的高度重视。
2019年,记者曾跟随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力度”专题调研组专门到河南、吉林两省调研。
在调研中记者发现,地膜回收利用并非想象中“那般美好”。
“挺难的,老百姓使用的地膜标准质量不一样,有的根本达不到国家标准,很容易被吹飞。”相关部门坦言。
即便能收得上来,再利用环节也不是那么“高大上”。
记者曾在吉林省扶余市弓棚子镇的田间地头一家废塑料回收利用厂采访,这家小企业厂房简陋,噪声巨大、污水横流。
“我们一年收60吨地膜,把地膜加工成塑料颗粒,然后销往河北二次加工。”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样的小企业并非个例。
业内专家曾告诉记者,再生塑料行业入门门槛低,企业整体偏小且分散,废水、废气收集治理问题多。
目前,我国再生塑料行业企业超过2万家,但绝大多数是小企业。
但值得高兴的是,在调研中记者还发现,以淀粉等生物质为原材料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因其具有良好的降解性已悄然兴起。
“这是我们用玉米秸秆生产的餐盒、塑料袋,还有被服、薄膜、餐具、购物袋、防尘网等产品。”在河南南阳生物基产业园内,相关负责人向调研组展示他们的生物可降解塑料产品。
但这位负责人也同时坦言,因为产品价格比普通塑料要贵,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认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规模推广应用。
数据显示,当年生物基可降解塑料产品成本、价格较高,约为常规的石油基塑料终端产品的1.5倍。
在吉林,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国内的很多地膜质量并不稳定,要不就是价格偏高,有的老百姓接受不了;部分地区还出现了降解膜提前降解现象,影响了农民接受和继续使用膜的信心和动力。”
事实上,经过十多年的研发与应用推广,我国全生物降解地膜新技术也不断涌现。
据记者了解,杨凌明瑞公司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通过多年联合攻关“新型液态地膜研制及在农林领域的应用”曾获陕西省林业厅科技成果二等奖。使用多功能可降解液态地膜技术,喷施后,在土壤表面会形成一层黑色的高分子保护膜,可接收自然降雨,经过光照和微生物作用,40天到60天可逐渐自然降解为有机肥,不仅避免了“白色污染”,还能给土地增加肥力,同时具有与塑料地膜同样的增温、保湿、保苗作用,费用也比塑料地膜减少30%左右。
“但是由于可降解地膜标准缺失,市面上的产品鱼龙混杂,导致老百姓对可降解地膜并不买账。”专家告诉记者。
由于市场推广应用艰难,这些新技术、新产品却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国家有关部门对地膜残留污染问题十分重视。尤其是2020年以来,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希望通过“减量、回收、替代”来应对地膜残留污染问题。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其中要求2020年底前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指出要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委员建言:减量、回收、替代缺一不可
如何为土壤穿上安全的“外衣”也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高度关注。在委员们看来,在加快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的基础上,减量、回收也必不可少。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李景虹建议要完善降解地膜标准,健全降解地膜评估体系,推行准入制,从源头把关,引导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应组织完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及农田应用标准,进行应用效果及安全性的验证和评估,对合格产品给予认证,协调解决从生产到推广、应用中的技术问题;国家工商、质检部门严格执法,防止鱼龙混杂。”李景虹说。
全国政协委员曲伟建议,鉴于目前降解地膜使用成本较高,应出台可降解地膜的使用支持政策,对农业生产中应用可降解地膜技术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可降解地膜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在尚不适宜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地域和作物上,李景虹建议要加强聚乙烯地膜的管控和回收。
“目前,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保墒性能和耐候性能在高度干旱地区尚不能满足棉花等作物的覆盖需求,在这些地区和作物上,宜重点加强聚乙烯地膜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控,尤其是对极限厚度的管控,推进聚乙烯地膜的高效回收、残膜处理设备与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同时,鼓励此类应用环境下全降解地膜的研发与技术突破。”李景虹说。
针对目前地膜回收机械作业对残膜清理不干净,影响残膜机械回收推广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蒋齐建议将地膜回收机械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开展高效回收机械研发,突破回收率低的瓶颈问题,提高残膜回收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汪鹏飞认为,要加大先进适用残膜回收与再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支持力度,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他建议,按照“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通过法律手段对地膜生产和使用主体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