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教育在线

■ 校外培训治理系列谈⑤

对民办培训教育的观察与思考

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发展承载了家长众多期待 本报记者 贾宁 摄

口述/章家祥 整理/实习生 靳雯钰

1多方关注是民办培训教育健康发展的新曙光

2010年10月,我参与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筹建中国民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先后担任了中国民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理事会的理事长。按中央有关规定,70岁后我辞去了第二届理事会的理事长职务,但仍然一直关注着中国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培训教育的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教育领域热点话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也对此做出了指示。大家从不同角度来关心教育,关心民办教育,关心民办培训教育,从中我看到了中国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曙光。

我一直在教育体制内工作至退休,之后走进了由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培训教育领域。我看到了在学校教育体制外,还存在着一大批优质的教育资源,一大批从事教育的优秀人才。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在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引下,老百姓在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公共服务之外,还有对某一方面教育服务的特殊需求。这时候,我们的民办培训教育提供了多元的服务,满足了老百姓在某一方面的教育服务需求。他们与学校教育一起为培养学生作出了贡献,也为离校后的中青年继续教育,以及老年教育服务作出了贡献。为教育改革的创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就业等方面作出了贡献。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很多问题。在中国民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之时,领导要求我们准确把握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引导机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努力。

为此,作为第一届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的首任理事长,我思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民办培训教育,怎么把握其定位。

我担任理事长后,常到民办培训机构去,从业者告诉我,我们是干教育的。我就对同行提出,希望大家都来研究民办培训教育如何来定义,其内涵、外延如何来界定。我们要弄明白,民办培训教育在我国教育事业中、在我国整个教育布局结构中,在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中,处于什么位置,扮演什么角色,承担什么任务,发挥什么作用。同时,我们要用什么样的思想和理念来分析和认识这个问题。

除了动员从业者来学习、思考、研究这个问题之外,我还邀请一些同志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进行学习,以寻找有关民办培训教育的阐述和论述。我们还从我国现有的教育学术界中寻找答案,看看有没有这方面的学术研究和成果著述。令人遗憾的是,我们不但没有找到答案,同时还发现关注、从事、研究民办培训教育的专家学者甚少,研究成果甚少。我们也还发现主管民办培训教育的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明确、不具体。这时候,我十分希望有更多人,希望我们的社会、媒体、专家、学者、管理层来关心和关注民办培训教育。几年来,我一直期待社会各方的关注,终于在今年两会,社会各界的关注来了。

在我国,一件事从上到下,行业内外,社会各方面共同来关心、讨论、建言献策,那么这件事就一定就有办好的希望。所以我认为中国民办培训教育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看到了行业健康发展的新曙光。

2民办培训教育的发展,亟待各界对其定位形成共识

今年两会中,代表委员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民办校外培训教育提出了很多建议、意见、提案,均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发现在不同的意见之中,在一些关键的问题中还没有形成共识。譬如,民办培训教育的定位、功能的界定。针对民办培训教育中的校外培训教育的定位、功能的界定也没有准确的概念界定。民办培训教育在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在我国进行的教育体制改革创新中,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中提到的“坚决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四个建设”中的定位。在定位上达成了共识,继而对其围绕立法、规范、支持、整治,就会形成有效聚力,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怎么来准确定位。民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领导下,组织行业内从业人士与有关科研人员,从我国民办培训教育发展历程的现实状况出发,对标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等,在行业内进行了许多讨论,通过讨论我们形成了要用“以人为本、教育是服务、终身教育”这三大理念来认识民办培训教育。为此,在行业内我们提出了:“民办培训教育是根据人一生中的不同年龄段,不同发展阶段,对公民除了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公共服务外依然存在的、对教育某一方面需求提供的、具有针对性、多样性、可选择、可在市场运营的培训教育,是我国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一种类型,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中最具活力、最具创造力的力量之一。”民办培训教育有着以下几个特点:举办者的民间性、提供产品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服务对象的全员性和终身性、培训服务内容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运作机制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培训导向的平等性和发展性。

最近我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对照书中提出的教育目标“坚决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成伴随每个人一生的教育,加快建成平等面向每个人的教育,加快建成适合每个人的教育,加快建成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感受深刻。我更加坚信,民办培训教育在我国实施教育目标中大有作为,将大大助力我国教育目标的实现。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法规的保障和引导下,在四个“加快建设”中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类型,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多方都对校外培训教育市场上出现的现象发出了呼声,提出了建议。我觉得,大家的意见从不同角度提出,都有道理,但是不同的意见也可看出社会各方面对校外培训教育的定位认识、功能认识方面还没有形成共识,认识的差异会影响到政府治理的效度,也会影响民办培训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

在我看来,中小学生,除了日常在学校接受的教育以外,还会另有某一方面的教育需求。于是,培训教育市场上就有了针对中小学生提供的校外培训教育服务,成为民办教育培训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校外培训教育与其他培训教育不同,一是服务对象是中小学生,二是校外培训教育深受主流学校教育的影响。校外培训教育因为学校教育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学校教育的变化而变化,它是学校教育的“影子”,在国外的研究中就称之为“影子教育”,两者如影随形。学校教育追求的目标直接决定了校外培训教育追求的目标。针对现在校外培训教育在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教育乱象,在整治的过程中要考虑标本兼治。校外培训教育的问题虽然表现在市场上,但是与其背后的影响主体是有关的。所以我们校内的教育改革也要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加大对学校教育的改革创新力度,从而影响及规范校外培训教育的发展,校外培训教育也要自律,加大创新改革,发挥校外培训教育的巨大效能,使校外培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辅相成、相向而引、并肩前行,共同培养学生。希望在审视、认识校外培训教育的定位功能方面能取得这样的共识。

校外培训教育乱象的整治,不仅在我国,在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均是个难题,但治理的前提是对校外培训教育的认识有一个正确的把握,要形成共识,这样才能使得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更完善,依法进行的治理更有成效。中国民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对校外培训教育定位和功能提出了自己的认识,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媒体大家一起参与进来讨论和提升,以促进共识的形成。

3进一步完善有关民办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

目前迫切需要加快对民办培训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完善,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民办培训教育提供更大的法律支持保障。关注这个行业多年,我发现对民办培训教育专属的、明确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原则性、方向性、导向性的法律多,具体的、明显的、可操作性的法规少,希望能针对符合民办培训教育发展规律的,给予民办培训教育支持和规范,有利于执行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这次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了这方面的建议和提案,尤其是全国人大代表陈佐东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建议。建议通过修改、增加有关培训教育的专门章节,对培训教育的地位作用、支持规范、方向定位给予确定。此观点后来又进入黑龙江代表团的建议,这是一件好事,我相信,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一定能将这件事推动进行下去。我十分希望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过程中可以将民办培训教育的专章吸纳进去,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先行体现。

4对当前校外培训教育治理的建议

今年两会前,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教育的乱象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也反映出一定问题,有待改进。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也提出了不少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对正在进行整治的校外培训教育市场上的乱象指明了方向,也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的指示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治理培训乱象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这就告诉我们在开展治理工作的过程中,面对复杂的校外培训教育市场,整治工作就要有一个长期的规划和近期的计划。要准确把握外培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要准确分门别类、分类施策。抓住重点,不放松。我认为,这个重点就是把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抓到位,一抓到底。当前,在民办培训教育市场上群众利益受损最突出的就是非法办学,还有虚假广告、卷款跑路、欺诈合同等现象发生。我认为整治这些突出问题是近期计划的重点,要盯着这个不放,盯到底。对于那些合法办学但是仍然还不合规的机构,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治的相关规章,明确界定违规内容的名词的定义和行为边界,增加可操作性和执行性,规范办学者和执法者的行为。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同时,各级民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作为我国各级民办教育行业组织中的一个专门组织机构的建设急待加强组织建设,充实力量。针对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级行业协会要组织大家反思。我曾担任过全国民办培训教育理事长,我为培训教育机构在为孩子成长、为社会经济发展、为教育改革、为教育扶贫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感到自豪,对出现的这些乱象也深感内疚。作为专业委员会,在凝聚行业共识,提升行业执行力、引领全行业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等方面,还没有能让人民群众和政府满意,我期望我们的各个培训教育机构要乘“双减”之机,先行反思,审视一下自身办学初衷和价值追求,反思审视一下自身在办学教育中的定位、特色;反思审视一下面对资本如何选择资本,用好资本以及驾驭资本以提升教育质量的能力,而不是被资本绑架;反思审视自己处理提升服务质量与资本积累和规模扩张的合理性和持续性,及其自身价值的追求;反思审视机构的内控风险机制建设,确保群众的利益,让老百姓都能得到合理合规的办学服务。

在对民办培训教育的整治以来,多地区也出现了很多成功和有效的经验。比如,人民政协报教育周刊报道过的辽宁锦州的优秀典型案例。我们在关注问题的同时要关注更多这样的典型案例,从而让一线创造的先进的典型经验在治理中发挥更多引领作用。相信有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有了各方面的关注,随着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进一步完善,各方聚力、行业自律,培训教育健康发展可期。

(作者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专业委员会第一、第二届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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