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雅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在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个体差异和人格尊严。”
近些年来,很多的中国家长却轻率地为子女规划着一条力争上游的“雷同路径”。
如今的中国式家庭教育部分更像是一场加时赛,它延长了公共教学即学校教育之外的进阶轴线,驱策着家长推着子女进入补习班、题海战等,它固然在近年提高了我国国民教育程度的平均值,但是在实际的职业领域或社会作用中并没有对等的增值增效。
很多人说“学区房”是一种中国特色,其实这种形式在欧美国家比比皆是。但是它却是一个很妙的入口,可以供我们去体察当下中国式教育观的核心,那就是不计成本的“造才理想”。
然而放纵资本对教育资源的主导甚至是垄断,教育成果的差异性也越发扩大,贫困家庭子女通过教育实现向上流动的成本越来越高,阻力越来越大,最终的结果是阶层固化的情况越发严重。
也正是这种外部因素的失灵,导致更多的中国家庭教育观的失调,让它朝着一个不是方向的方向发展。
一个家庭的教育观的很多主动选择往往都是被动的,它是家长、子女和社会的三角习题。
譬如以我国目前各方鉴定人才的标准来看,主要停留在学历、资历、科研成果、创新成果等硬性指标上,“高、精、尖”是人才的定位区间,潜移默化地在社会上形成了“无留学不人才,非硕博不人才”的人才观。也严重带偏了我国的家庭教育观。
陷阱一:拔高了教育成本,反而破坏社会分工构体。
职业要求一再走高,从而拔高了国民的教育成本。家长都希望子女以高学历安身立命,子女学习的愉悦感锐减,教育的负重感加重,埋没了很多子女的个体特性和特长。
而强行造才的结果,还出现了学校霸凌文化之外的“家庭教育霸凌文化”,父母因为对子女学习成绩或学历的期待落差,导致了过度管教,譬如唠叨、责骂、精神虐待、甚至是殴打,导致部分子女的自暴自弃式的逆反,而恶性循环下导致父母更甚的管教,甚至撕裂亲情。
强行造才不仅严重忽略了学生个体特性和“智力结构”客观的分层性,同时在选择学校报考专业上,也存在一些“目的共性”,让高等院校的热门专业更热,冷门专业更冷,最终导致职业选择的同质性,同时让职业技术学校等污名化、空心化。
该结果严重背离了社会分工结构所需要的多元性,社会分工是金字塔结构,而学历成为“倒金字塔”结构,行业岗位构体将被破坏,高岗位拥堵和低岗位空缺将并行出现。
目前这种“教育陷阱”的副作用已经在很多国家出现:研究生的失业率比本科生的高,本科生的失业率又比高中生高。
陷阱二:标准化的人才范式,反而让岗位失去活性。
目前国内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对学历的要求一再走高,各类标准也日趋僵化。比如一个毫无外语需求的岗位,却一定要求通过四、六、八级的英语水平考试,实际业务能力和业务需求并不作为招聘或晋升的主要标准。同时人才标准的行政化也让人才工作精力缺失,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的日常精力常年投放在申报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报奖项、考职称、报荣誉等行政目标上,不能把主要精力投放在业务工作中。
同时“人才标准”这个板子打下来,让不属于“人才”层面的群体感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与心理落差,造成中国式就业压力。社会对基层岗位收入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充满歧视,加重基层岗位的弱势感和忧患感。一些不符合人才条件的群体纷纷走向“老板”这个有自主话语权的职业,各种不自量力的创业越来越多,服务基层的人越来越少,大家力争上游的心,人人都想做“钻石”,不想当“基石”,将整个社会氛围推向浮躁盛行,人们很难再固守匠心,用执着、专注、缓慢、独运、敬爱之心去料理一份工作。
陷阱三:悬赏式的人才政策,反而加剧人才的竞走。
目前西部、二三线城市的引才引智动辄出台百千万人民币引进人才计划,很多地区盲目推崇人才对区域发展的作用,甚至出于行政目的、政绩需求,先造园区,而后以悬赏性福利作为筹码,把人才拉进来填满,出现了一些为引才而引才、为政绩而诱才的行政化人才工程。
无视自身的“环境弱势”和基础短板,竞相出台更优厚的人才福利政策,反而鼓励了人才“竞走”,部分人才的“趋利性”高于责任与担当。虽有短期作用,但无法长效持续发展,反而透支了当地的发展资源。
在这样的人才政策刺激下,许多青年人不再怀抱理想,鄙视螺丝钉那样的奉献精神,而是更实际地用“精致的利己主义”来实现自身的“人才标配”。
教育的作用除了成就个人的自身发展,还包括介入社会岗位分工,担当社会责任。国家的稳定和谐发展,需要社会共同组建各行业复合、立体、分层的组织堡垒。
而家庭教育是一个人进入社会的起点,亦是重点,因为家庭教育的规划和导向,将最终影响社会分工体系里各式人才的备载量,甚至包括一个时代的价值取向。
(作者系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致公党中央理论与学习委员会委员、温州侨联特聘专家、欧洲中国留学生创业基金会执行会长、荷兰欧通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