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休闲周刊

《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规范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本报讯(记者 高新国)近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机构职责、建设要求以及投入机制等作出全面规定。《条例》坚持保护为先,更加注重发掘文化价值,鼓励以长城为主的文创开发,建立长城教育基地,支持设立长城博物馆、展览馆和文化馆,鼓励长城文化元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

据悉,《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率先在省级地方立法层面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作出规范,为依法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了法治支撑。

由于长城遗址点多、面广,《条例》明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文物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毗邻政府部门做好管理衔接,确保长城点段巡查、看护、管理全覆盖,并探索建立沿线协调机制,与毗邻省区市共同协商长城保护重大事项,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条例》要求把长城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长城经营性收入优先用于长城保护。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动员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认领保护。《条例》要求建立长城档案数据库,对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等长城档案信息,每年至少补充一次。

2021-04-09 高新国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4830.html 1 《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规范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4,830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