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华声·港澳侨

香港全面改革正当时

施维雄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眼见《决定》成为香港选举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确实让每一位爱国爱港人士感到欢欣鼓舞。这无疑是继去年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后,中央和国家完善香港特区法律和政治体制的重大举措。

自此,香港选举制度正在通过“决定+修法”的稳步前进模式得以完善,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为“爱国者治港”建立了法定的范围、框架和体系,进而为后续的政制、行政等体系乃至整个香港的全面改革奠定基础。

放眼地球任何一个角落,参与某个地区管治的人士必须热爱和认同这片土地,本是颠扑不灭、无需解释的简单道理。船到中游浪更急,“一国两制”实施23年有余,遇到挑战和挫折并不意外。全国人大通过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授权香港特区修改本地法律,依法组织和规管相关选举活动,无疑起到“唯有拨云见日,才能认清前路”的作用,凸显中央和国家对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整个制度体系的决心和信心从未动摇。

接下来,香港要为全面改革探索“最大公约数”,实现全社会繁荣稳定的“再出发”。例如,建议“爱国者治港”对应于“阻止非爱国者治港”。只要不是做过“不尊重自己民族、不支持“一国两制”、损害香港和国家利益”事情的人士,都可列入符合参与治港资格的爱国者行列。只有最广泛、最宽松地寻求“最大公约数”,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治港人才库的规模和质量,从而储备更充足的治港动能,迸发更有质量的建港成效。这样一来,香港的全面改革和重归繁荣稳定,无疑有了坚实的基础和预期。

同处狮子山下,我们或许很久未曾忆起“抛开区分求共对”这句名言,未曾思考珍惜共同家园、携手跨越风浪的意义。香港精神,需要恢复;全面改革、刮骨疗伤也应该咬牙启动。冀望今天通过的决定,将成为香港克服挑战、早日复原的里程碑。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福建社团联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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