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天奡
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0-17岁儿童和青少年的第二大死因,同时,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接近3亿,造成的事故及伤亡也呈增长趋势。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吴凡,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卫视首席主播席文等代表、委员纷纷呼吁,“一盔一椅”出行,将相关立法、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保护儿童乘车与电动自行车骑乘安全。
2020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家长“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各地立法进一步细化关于儿童乘车安全和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也证明,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能够降低60%的儿童乘员在碰撞中死亡的可能性。很多发达国家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已达到90%以上,但目前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只有10%左右。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吴凡指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是保护儿童乘员安全的最有效手段。
另一方面,我国电动自行车肇事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是成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上升速度最快的一个群体。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10月,全国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2548.0万辆,同比增长33.4%。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伤亡人数接近非机动车伤亡人数的70%,平均每小时就有1名骑乘者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卫视首席主播席文表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是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骑乘中佩戴头盔,是降低电动自行车事故伤害最直接且有效的方式。
尽管“一盔”(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一椅”(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能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伤害,但要真正保护儿童乘车安全及电动自行车驾乘安全,必须将相关立法、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
自2007年以来,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已陆续通过修订地方法规实现儿童乘车安全立法,且上海、深圳两地法律对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行为规定了惩罚性措施。
吴凡委员介绍:“2015年上海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约5%,至2019年提高到8.95%,最高的时候是《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新修订,安全座椅的使用率达到12%。可以看出,立法后只要有足够的执法和宣传,是能够逐步改善使用情况的。尤其是帮助公众养成了一个良好习惯后,将会得到维持,甚至演变成一种社会观念。”
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安全,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已出台地方法规,强制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佩戴安全头盔。全国人大代表席文分享道,《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搭乘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者将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还要求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租赁企业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随车要提供安全头盔,如果违反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了地方法规的支撑,通过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目前浙江大部分地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的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截至2021年3月1日,我国有近50部地方立法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问题作出了规定,涵盖18个省。日前,公安部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透露,正在配合国家立法机关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拟增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要求。
席文强调,立法对于保护儿童乘车安全和电动自行车驾乘安全意义非常重大,有效的落实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尽快地通过明确罚则、加强普法宣传、制定相应的安全计划、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等各方面去形成合力,推动法律的落地实施,真正做到质量和效果同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