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金诚)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中税收是最为有力的政策工具。全国政协委员王勇在调研中发现,实施“营改增”政策后,由于人力成本、财务成本等不可抵扣项目是多数文化企业成本结构中的主要构成部分,使得部分文化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不利于文化产业发展。
一组统计数据也让王勇感到吃惊:2017年以来,我国文化产业资金投入呈下降趋势,文化产业增速明显放缓,过去三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GDP占比年均增长仅为0.2。王勇认为,建立推动支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被分为9个大类,细分行业达146个,而目前的税收政策仅针对极少数的文化细分行业。”王勇表示,为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应从国家层面构建文化产业税收政策体系。他建议,对文化旅游、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文化装备生产及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行业,实施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将对改制类文化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及自用房产税的减免政策、对改制类试点文化企业集团的汇总纳税等政策,延长执行至2035年,并在所有文化企业中普惠式实施文化企业增值,实行文化企业增值税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