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们政协委员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而我们委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更应同时当宣传法律的先进,设定主题到企业座谈、去社区互动、来学校演讲、进乡村调研,开启“民法典委员大合唱”。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近期,人民法院纷纷发布民法典“首案”。好意同乘、自甘风险,婚姻撤销、子女抚养……不经意间,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元年”。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的确,民法典应该走进千家万户,来到每个人的身边,陪伴其一生,守护其一世。我想讲两个故事,谈谈自己的体会。
2020年6月1日晚,新华社发布民法典全文。第二天上午,我就来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开讲“老百姓身边的民法典”。“生老病死”“远亲近邻”“家长里短”……居民们听得津津有味,意犹未尽。
再说说我身边的不少社法委委员同仁,在民法典编纂中贡献智慧,于民法典出台后率先学研,自民法典施行日切实履行。
汪洋主席常说,要“汇聚众志、凝聚共识、集聚众力”,“凝聚共识也是履职成果”。法律,也是人民的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缺不了法律规范,画出最大同心圆少不了法律思维。就像以“书香政协”引领“书香社会”,我们应把自己学典心得与体会、感悟与思考,“溢出”和百姓共商、升华与社会共享。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们政协委员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而我们委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更应同时当宣传法律的先进,设定主题到企业座谈、去社区互动、来学校演讲、进乡村调研,开启“民法典委员大合唱”。
宣讲民法典,应讲透一个“意义”。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宣讲民法典,应把握一条“红线”。“民法典是一部‘权利’宣言书”,“权利确认”“权利保护”“权利自主”“权利”二字应贯穿始终。
宣讲民法典,应创新一类“方法”。那就是,以案说法,以例释典。“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宣讲民法典,应提升一种“境界”。这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之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从胎儿时到身后事,从自然人到社会人,从民(事)主体到商(事)主体,从守法者到维权人……一枝一叶总关情,总有一款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