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邀评论员 邓纯东
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既是过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经验,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践中,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实践中必须坚持的工作原则、工作方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首先必须明确推动发展的目的。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的新任务,不是为了任何别的目的,只是为了践行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了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根本目标。他说,“事实充分证明,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必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个理念,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我们的各项工作、各方面发展不断迈向这个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必须是发展的所有任务、内容符合人民群众利益要求,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等全方位的新需要。发展什么、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如何确定,这是发展必须明确的前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的建议,绘就了未来5年以及15年的国家发展蓝图。这个蓝图中确定的各方面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都是中国人民在新时代各方面生活改善提高的需要,都是中国人民全面发展的需要,都是中国人民整体的、根本的利益需要。推动发展,落实好“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推进和围绕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定要明确这些任务,坚定不移地落实好这些任务,这样才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落到实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评判标准。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干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绩和成果,必须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获得了实惠和成果,而不能只是表面光鲜,只是数字上好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无政绩和政绩的大小,只能由人民来检验、评判,只能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标准。按照这样的标准检验我们的工作,衡量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是否得当,才能保证我们的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保证我们促进发展的各项举措不走偏方向,才能够确保我们的发展得到人民充分肯定和衷心拥护,从而确保我们的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的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就是践行共同富裕原则的光辉典范。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后,中国共产党正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在这个实践中,“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继续努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群体性返贫,要通过完善分配政策、税收政策及地区发展政策等各方面宏观政策,不懈减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收入的不合理差距;要加强管理,取缔非法收入;要总结规律,处理好效益和公平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一系列市场监管、收入分配政策,不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样就能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院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