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舒 迪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还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也就是说,社会公益力量在完成助力脱贫攻坚的任务后,还应该继续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同时对乡村振兴的方向进行探索。”2月25日下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刚刚结束,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晓林告诉记者:“助力乡村振兴,也是公益组织的职责所在。”
不久前发布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明确“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移。
面对这一历史性转移,包括公益组织、企业等在内的社会公益力量应该如何应对?
李晓林表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的衔接过渡期;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等等。
“这意味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也是社会公益力量义不容辞的责任。”李晓林说。
据记者了解,多年来,思源工程募集款物26亿元,在全国以贫困县为主的1544个县开展教育扶贫、卫生医疗扶贫、农村产业扶贫、大病救助、救灾赈灾等工作,累计帮扶困难群众2000万人次,其中93%以上是农村贫困人口。
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思源工程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实施“思源救护”“思源阳光计划”“扬帆图书室”“零钱电影院”“芭莎课后一小时”“大病救助”“思源沼气”“思源水窖”“脱贫致富‘羊光道’”以及产业扶贫等项目。此外,在中央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思源工程又联合多家知名电商企业发起成立中国电商扶贫联盟,已帮助贫困地区农产品对接销售达155亿元。
在今后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公益组织可以从哪些方面发力?“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这其中,公益组织就大有可为。”在李晓林看来,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社会公益力量可以在乡村振兴中从多方发力。
“一是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年行动,包括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垃圾处置、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等;二是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三是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包括村卫生室、村医、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疾控机构等方面的建设;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四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等;五是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等等。”李晓林表示,这些都是社会公益力量在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的地方。
“在具体做法上,社会公益力量应坚持创新公益项目,将资金、资源、人才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特别是围绕教育助学、卫生医疗、人居环境、生态环保、养老助残、关爱妇女儿童等领域进行深入调研,开展捐赠人支持、受助人需要的帮扶项目。”李晓林说。
“还有值得关注的是,中央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这些无疑都为公益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指明了路径与方向。”与此同时,李晓林建议社会公益力量应实现优势互补,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围绕各自擅长的领域做到“优而精”,互相包容、互相支持,汇聚成磅礴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