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毅(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十二中联合学校总校校长):新时代社会环境的变化、学生的变化都给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命题。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只有真正把家校社共育的这篇大文章做好,才能实现我们的育人目标。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共育体系,开展构建家校社共育的同心圆行动。其次要精准定位,加强共育实践。比如,举行家长夜校、家长论坛等活动。
邓健(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要以协同“共振”为目标明确家校教育权责边界。引导家长转变观念。通过广泛宣传努力转变家长对基础教育的价值取向。理解关注学习虽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辅导学习是学校的事。按教育成长规律施教。正确评价成才和成功。督查学校尽职守责。严格查处随意提高教学难度、“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等制度。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周晔(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形成家校社共育氛围和三者高度融合不但对健全儿童成长发展至关重要,对残障儿童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这些孩子的成长中不但有健全孩子一般性发展规律,还有特殊需要。如,一些情绪行为问题儿童的矫治,居家生活能力培养等,都是需要家庭与学校密切配合才能实现。在我们多年实践和探索中形成了良好的家校共育机制。如每学期两次家长会、每月的亲子活动、家访、家长学校、家长参与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家长开放日等。这些机制保障有效地提升了家校对孩子教育与支持的一致性,给予学生成长最大可能。未来要在社会大环境方面创设更加开放、更具人文关怀、更加包容和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呼吁街道和社区要将这些儿童和家庭纳入重点关注关爱对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和有效支持;也建议成立志愿者队伍或招聘社会工作者形成服务机制;同时街道和社区也要为这些儿童和家庭提供适合的学习和文化生活,共享社会和谐。
刘林(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党委书记、校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与学校教育相比,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研究比较薄弱,缺乏全面性、系统性的研究,导致三者各自侧重点、彼此融合面不清晰,没有合理分工,就不能产生协同效应。另外,家长教育的缺失,也导致三者协作关系中最为关键的主体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建议政府部门出台建立“家长学校”的相关办法,加强对公民如何做家长的教育,引导家长建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和家教方法,这不仅能使家长在校教、家教、社教三教协同中发挥积极、正向作用,而且是关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家庭幸福、民族未来的教育大计。
张雪(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教育系统关工委主任):目前在家庭教育、家校社共同育人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和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加强统筹和形成合力不够,虽然多部门都在重视和推进,但是目前仍然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负起主要责任,同时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相互协同;二是家校社在共同育人上的相互联系和融合不够,特别是家庭、学校和社区社会的协同合作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办好教育,营造关心关爱青少年的社会环境;三是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上努力还不够,如何构建需要开展政策研究、制度建设、资源平台创设以及实验区的探索。所以,还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取向,不断努力,开拓创新,真正形成整体性、系统性、一体化的协同育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