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范文杰
提案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创新开展提案办理,截至2020年12月底,所有提案已全部办复,为提案办理工作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面对面协商促提办质量“双提高”
2020年9月11日,自治区政协委员与民政部门、卫健委部门的负责同志就普惠性社区养老类提案进行集中办理协商,并对2019年重点提案进行“回头看”,让承办单位与提案者面对面沟通。
此次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是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为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举,是同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与重点提案“回头看”相结合、委员与承办单位就如何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进行深入讨论交流的一次协商会议。
“同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可有效减少个案办理过程中一对一协商办理费时、低效的问题。”简短开场白后,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对由13个提案并案的政协217号提案和29号提案进行集中办理协商,对自治区普惠性社区养老类提案进行了深入探讨。
“随着我区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老龄化人口比重不断加大,我区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普惠性社区养老仍然供给不足,还存在社区养老机构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较为单一,部分社区养老机构运营困难,机构发展不均衡、布局不合理。”自治区政协常委李良对217号《关于助推我区普惠性社区养老发展的提案》进行了细致解说。提案认为,应鼓励社会养老机构与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紧密结合,重新定位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长效投入机制,促进养老设施均衡发展。
协商会上,提案人就提案进行了言简意赅的介绍后,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2020年,自治区民政厅承办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养老领域提案共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3件,内容涉及社区养老、医养结合、临终关怀等多个方面,接到提案后,我们明确任务,加快进度,完善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办前办中办后跟进,推动办理优质高效,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完成,征询意见表反馈率满意度100%。”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对提案办理总体情况作了介绍。
委员提问,承办单位回应,提办双方一问一答,激情互动、态度诚恳、气氛和谐,现场洋溢着浓厚的平等协商、求同包容、和谐友好的民主氛围。委员们对这种面对面的提案办理方式表示肯定。“充分的互动交流不仅活跃了气氛,还有效发挥了政协协商作用。”委员们说。
探索推进提案“清单式”管理工作
新时代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如何促使提案这一政协全局性工作再上新台阶,自治区政协在自我加压改革创新中,也积极关注各地先进的经验做法。2020年1月份的自治区两会期间,“清单式”提案管理模式首次进入政协委员们的视野。
“将清单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流程,是我们学习先进省区的一个创新性做法。‘清单式’管理,就是以问题为导向,将提案的建议与办理单位的落实事项逐一对应起来,形成‘提案工作清单’,一张‘清单’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彦凯在全区政协提案工作会议上解释说。
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蒋永忠表示,“清单式”提案管理模式的引入,能够有效解决提案工作中一些长期存在而解决不好的问题。“比如,承办单位的答复结果和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比如,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好坏怎么评价?怎么量化?谁来做这个裁判员最合适的问题。再比如,传统提案难以满足信息化建设中对提案管理、统计、公开、结果分析等问题。”
据了解,自治区政协提案“清单式”管理,包含清单式建议、清单式办理、清单式答复、清单式公开、清单式评价。要求按照规范格式,由提案人逐条填写提案的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清单”;由办理单位对照“建议清单”逐项办理,务求每条意见都得到重视;由办理单位逐项填报“办理清单”,确保每条建议都有回音;将“办理清单”与提案及其办理复文一并公开,发挥“清单”的索引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和了解提案工作;最后将提案和提案办理情况逐一对应,作出“清单式”评价。“可以说,‘清单式’管理让提案写得好不好、办理效果行不行一目了然。”委员们说。
作为一项创新举措,提案“清单式”管理能否落地见效,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的积极响应是最基础、最关键的一环。
自治区政协委员王琦说,“在实际撰写和提交过程中,与传统提案相比,更能感受到‘清单式’提案最大的特点是直奔主题、条理清晰。”2020年,王琦提交的4件大会提案、3件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平时提案,全部按照“清单式”管理的要求,在“宁夏互联网+政协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提交,其中6件提案被立案办理。
去年,民进宁夏区委会17件集体提案全部实现了“清单式”提交,其中14件立案、1件转社情民意、2件转来信办理。民进宁夏区委会马莉说,“提案‘清单式’通过建议、办理、评价‘台账’式的一一对应,在后续工作中让我们能够更为便利地追踪到每一件提案、每一条建议的办理和评价情况。”
提案“清单式”管理能否实现“一张清单”做到底?需要强大的“内核”做支撑。这一“内核”就是提案工作质量评价。
“‘清单式提案’是以问题为导向,所提意见建议具体,涉及承办单位较少。”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宋伟介绍,为了通过提案“清单式”管理的机制创新倒逼提案工作提质增效,2020年3月18日,在原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评议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制定出台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清单式”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评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清单式”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和制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对照“清单式”建议、“清单式”办理和答复意见,采取逐条评议的方式,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赋予相应分值,通过“清单”提供的丰富数据,为评价、总结和改进提案工作提供了明细账。提案人写了多少件提案、每件提案落实多少事项,一目了然;办理单位承办的每件提案落实了多少事项、内容是什么,清楚明白。这让提办双方从各自为战向一体发力转变,有效减少“认认真真走过场”现象。使“清单式”提案评议由“定性”评议转变为“定量”评议,初步破解了影响提案撰写和办理质量以及评价难等突出问题。
宁夏的高质量发展、百姓生活的点滴改变离不开委员们的孜孜建言。2020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建言献策、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共提交提案941件,审查立案658件,经并案后实际交办提案449件,截至2020年底,已全部办复,为提案办理工作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作为自治区政协开展提案工作的专门委员会,今后,我们还要坚持守正创新、奋力开拓,继续在创新之路上探索,以提案工作的高质量推动政协工作的高质量,以提案工作的新样子展现政协工作的新样子。”蒋永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