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评论

以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认识和把握中国经济形势

本报特邀评论员 张连起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11月26日   第 05 版)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30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正在加快落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将持续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我国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优势、工业门类齐全的配套优势、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企业家的人才优势,这为我们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提供了充足底气、奠定了坚实基础

立足世界产业变革、科技革命与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契合点,我国正处于结构转型的关键期,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多。但要看到,中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30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正在加快落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将持续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正在深入实施,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正在融合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将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持续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同时,我国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优势、工业门类齐全的配套优势、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企业家的人才优势。这为我们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提供了充足底气、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一系列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正在全面落地见效;同时,我们有充足的政策空间和丰富的政策储备,精准调控、逆周期调节等工具不断完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不断提高,宏观政策系统集成、精准发力,将有力支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既要正视困难,更要坚定信心。当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但遇到的困难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转型中的烦恼,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克服的。这正是全面辩证长远看待当前经济形势的方法论。

债务合理扩张有利于经济发展。债务本身是中性的,要用辩证和发展的眼光看待政府债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方面,债务能够增强财政政策灵活性,提升经济逆周期调节能力。当前,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要求财政承担更繁重的任务、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除了基本政府职能支出之外,刚性支出还包括社保、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民生类支出和基建、科技等经济建设类支出。尤其是在经济下行期,税收收入通常会随经济增长放缓而下降,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税收政策来应对经济变化的空间有限。此时,债务能够充实财政资源,在保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的基础上,通过公共投资、消费补贴、社会福利支出等方式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确保政府能够根据经济形势灵活调整财政政策。

另一方面,债务能够有效激发社会投资与消费,促进经济增长。适当举债对经济有益。当有效需求不足是制约经济发展的核心矛盾时,债务能够为政府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社会福利保障、促进消费等,扩大有效需求、带动就业,进而推动经济回升。

我国政府还有较大举债空间。只要不是长期过度举债,债务本身不是问题,关键取决于能否用于生产性目的并形成有效资产,直接或间接地创造出足够多的收益来还本付息。债务空间上限没有一个固定值,其规模需要综合考量经济增长率、资产规模、综合财力、财政支出结构、债务成本、债务期限结构、利率环境、通货膨胀率等经济、财政和市场因素。债务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张,人们经常用负债率、债务率、债务付息率、偿债率等指标来衡量债务空间的临界点。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政府举债空间大,风险可控。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不同于欧美国家赤字“消耗性”特征,即其赤字主要用于行政消耗、应对选举、回应公众福利诉求以及刺激消费需求,我国债务具有“建设性”和“生产性”特质,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建设了一大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很多资产正在产生持续性收益。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信心和动力支撑。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近期一系列逆周期调节的增量政策组合聚焦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各类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快速累积,特别是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充分激发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聚焦完善涉企法律体系。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将从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正在修订的招标投标法,着力破解地方保护,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正在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快清理进度,破除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壁垒。

聚焦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固守底线是确保公平公正执法的基础,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石。“两个不能”是底线,即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要让底线成为“带电高压线”,以此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越界捕捞式”执法。

聚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稳经济的关键是稳企业,帮扶企业就是为经济恢复向好态势积蓄力量。营商环境之优,其硬核在于服务之优。要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开门立法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着力激励民营企业家提振信心、把准重心、干字当头,凝聚“想在一起”的共识,激发“干在一起”的动力,不断推动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宏观政策空间仍然较足。近期,党中央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体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这些增量政策坚持长短结合,强化协同创新,强调统筹协调和系统集成,既重视发力解决当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重视解决经济中长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一方面要把握好政策实施的时度效,另一方面应结合谋划明年经济工作,研究储备一批提振信心、改善预期、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政策举措,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适时推出,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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