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过严格安全准入、严格风险研判、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从源头上预防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近日,在陕西省政协十三届四十三次主席会议上,省政协副秘书长郭占华分享交流了“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推进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专题调研的成果。
此前,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此议题,组织部分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厅局同志赴黑龙江省学习考察,并深入渭南市、商洛市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完善联动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强化科技赋能,发挥智能支撑作用;注重人才培养,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等建议。
“很受启发。”“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干货”满满的分享,让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调查研究更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
“我们每年要开展几十次调研视察考察活动,还有为数众多的政协提案。如果这些调研报告、提案没有经过仔细深入的研究,都是一些泛泛而谈、人云亦云的内容,不但体现不出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反而浪费了大量宝贵的行政资源。”“我们必须把提升调研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不深入调查不发言、不认真研究不议政。”
正是因此,陕西省政协创新建立了调研成果分享会机制,这既是省政协提高履职本领、苦练“内功”的一个缩影,也是推进新时代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把椅子、一支话筒、一个图文并茂的幻灯片……调研分享会既是开展专题学习的阵地,也是提高调研成果质量的阵地,还是提高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阵地。大家通过分享的形式,最终实现了加强调查研究整体谋划、过程管控、成果转化等目的。
自2022年创建以来,调研成果交流分享会已成为省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听取各部门视察考察调研成果、互相学习借鉴、提高建言资政水平的一项有效机制,在提高调研质量、促进成果转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10月底,2024年陕西省政协共交流调研成果22项,形成调研报告39篇,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32人次。
“我多次参加调研成果分享活动,每次聚焦调研主题,有关专委会或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外省具体做法及成效,将我省情况与外省进行对照,并提出对我省的启示,问题摸得清、建议提得实。”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永明说,“会上,参会人员踊跃提问,发言人积极回应,交流务实接地气,为我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
在交流分享调研成果的启发下,去年,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了“陕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作为全省开放型经济大会的参研材料”,为陕西着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贡献了政协智慧。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王晓驰介绍说,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夯实调查研究履职基本功,将“加快推进我省储能产业发展”列为对口协商议题,联合九三学社陕西省委会、致公党陕西省委会组成调研组,在本省开展调研的同时,赴湖南考察“取经”,在调研成果分享会后形成的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
为进一步完善机制,今年7月陕西省政协又印发了《关于规范省政协调研成果交流分享会的通知》,对交流分享的范围、时间、主体、重点和调研成果的报送进行明确。通知提出,分享的内容既包括出省学习考察,也包括省内调研视察。视察考察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形成调研成果,原则上两周内在省政协主席会议上进行交流分享。调研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质量。要把调研发现的经验做法总结好讲透彻,把本省的困难问题摸清楚剖析准,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强的意见建议。调研成果交流分享会结束一周内,要将调研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
“进行考察调研成果交流分享,是检验考察调研成果的重要形式,也是互相学习借鉴、推动考察调研走深走实的重要途径。”陕西省政协主席徐新荣表示,一定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新时代政协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的基础上,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政协调研工作始终契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契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契合人民群众的期盼。聚焦全省发展实际,进一步拓展调研渠道、丰富调研手段、创新调研方式,努力把功课做足、把问题找准、把“真经”取回来,既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又总结推广本省典型,切实形成一批有深度有质量的调研成果。推动考察调研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持续改进文风,确保调研活动务实高效,推动形成“人人抓调研、人人会调研、人人有提高”的“大调研”工作格局,以高质量调查研究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