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此时召开会议,不仅释放出中国宏观经济政策转向的信号,也传递出了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信心,为全社会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汇聚强大合力。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会议的召开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引发热烈反响。委员们一致认为,会议及时,政策有力,为经济稳中向前提供导航,为各行各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提振信心。
顺应新形势 推动经济稳增长
数据是经济的“晴雨表”。8月31日发布的多项经济数据显示,涉及重大项目建设、交通、物流等多个领域的一系列经济数据积极向好,中国经济正在稳步提升。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沉着应对,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国内需求、优化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民生保障扎实有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取得积极进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北京叶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青认为此次会议召开十分及时,“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体现了及时、务实、踏实的工作作风,彰显了切实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根据当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情况对经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力振兴经济的信号非常强烈,这对于保障我国经济工作各项目标实现圆满收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国政协委员、丝路国际智库交流中心高级研究员许进则认为,会议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意义重大,当前经济运行出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会议提出的目标更加明确、出台的政策力度更大、对微观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更加重视,必将形成稳增长政策的合力。
民营企业是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支撑。近10年来,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贡献日益突出。会议指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让我感到振奋的是对民营经济的促进被重点提及,这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以及推动其发展的坚定决心。”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表示,会议提到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立法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方向,这有助于提振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和投资热情,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壮大,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正视新问题 发挥政策强合力
我国经济总体稳中向好,兼备动力与韧性。为解决当前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此次会议打出一系列宏观政策“组合拳”。
“强内需”刻不容缓。针对房地产业,此次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需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长期以来形成的‘买涨不买跌’的群体非理性购房行为,导致不少潜在购房人持币观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认为,此次会议给出了包括房价在内的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的预期,将进一步释放购房需求。
“稳外资”势在必行。会议提出,要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抓紧推进和实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根据会议精神,稳外资的两大抓手分别是放宽外资准入和优化营商环境”,全国政协委员、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郑亚莉表示,“未来要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引资新思路新模式,重点答好‘三道题’:一是适应‘新形势’,答好稳外资必答题,加快转变对外资重流量轻存量的导向;二是拿出‘新思路’,答好优质外资选择题,加快转变对外资重规模轻质量的导向,改变以外资规模指标为单一考核因素,更加注重高技术产业占比、标志性项目和来源国别;三是探索‘新模式’,答好强服务加分题,支持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驻外代表处加快布局对华投资持续增长的区域。”
让政策力量扎实“下沉”,至关重要。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营主体研究院院长屈庆超建议,应围绕经营主体的发展,从“政策制定-政策触达-政策跟踪-政策评估”建立涉企政策组织管理闭环,让涉企政策更显实效、让企业更有获得感,推动经济企稳回升。
“应加强各类政策的协同,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实效性。对政策落地随时追踪,对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尽快调整,对各地出台配套措施设置时间节点,保证政策更快更精准地传导到企业、到基层、到项目。”叶青则建议,收效不大的政策应结合实际予以取消、调整或改进。
鼓励创造性 激发市场新活力
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如何推进各类产业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个新命题。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干字当头、众志成城,充分激发全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对于创新主体来说,“内修”是其一。“民营企业自身要进一步增强自我革命能力,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积极建立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要促进企业发展符合党的对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叶青建议。
“外治”是其二。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院长伍爱群建议,“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对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定期举办知识产权宣讲座谈会,使其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同时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国家级区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推进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一体化,开展知识产权申请、转化与交易、仲裁与诉讼的全链条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同样认为强化法治保障对护航民营经济很关键,“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关键作用,切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下功夫做实‘五个保护’:一是做实平等保护,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各类经营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二是做实产权保护,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的物权、债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等,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三是做实创新保护,切实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四是做实人格保护,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五是做实破产保护,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