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理论实践

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推动提案工作创新发展

江西省九江市政协提案委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25日   第 05 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重要部署。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在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中地位独特、作用重要。

江西省九江市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完善提案工作机制,健全提案运行体系,形成了具有九江特色的提案工作新模式、新方法、新品牌。

以质为先下好“数量向质量转变”先手棋

精到服务,让提案“提得好”。换届后新委员占了2/3,九江市政协以“什么是好提案、怎样调研形成高质量提案”等为主题,对全体委员进行集中式全覆盖专题培训,编印“身边的委员好提案读本”,供委员学鉴。建立专委会年度事先谋划2件集体提案机制,打造高质量提案标杆。建立“双引双联”指导服务委员提案机制,市政协全会召开前,通过致委员一封信、微信群适时提醒、组织大会发言转化等方式,联系指导委员优化选题、完善提升提案。

精准审查,让提案“立得好”。九江市政协坚持质量为先,不搞降格以求和凡提必立,做实提案初审、联审、复审。近年来,随着委员对提案的熟悉程度逐年提高,提案立案率也由2023年的53.5%上升到2024年的70.5%。建立提案立案“五方+联审”机制,每年召开立案审查会,由提案委牵头会同专委会、党派团体、交办单位、委员代表与承办单位联审,报经主席会议终审,把住提案质量立案关。

精心协商,让提案“交得好”。九江市政协坚持把协商贯穿于交办全过程,做到精确交办、协商交办贯通发力。建立了分口交办、裁定办理机制,由政协负责将立案提案进行分类,集中转送党群口、政府口后由其统一向承办单位交办。对交办有争议的提案,实行协商基础上的“谁交办、谁裁定”办法予以处置。建立了提案限量调节机制,将部门年度主办提案稳定在10件以内,对调出的立案提案等同于交办提案给予委员履职考分。以短信提醒方式告知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当年度应办理的具体提案,为承办单位办优提案集聚合力、减压赋能。

双向发力打好“办理与协商并重”组合拳

提质扩面示范引领。九江市政协坚持完善市领导领办督办重点、重要提案制度,扩面打造标杆,高位赋能引领,带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整体提质增效。2023年,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每位领导领办1件重点提案,在此基础上,市政协各位副主席、党组成员再领办2件重要提案,同时对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协主席领办的重点提案,一并安排“政协领导+专委会”以及1名委办副主任进行“双督办”和“一案一员”联系指导,当年度的标杆提案占比达到19%。今年,又实行本年度仅有一般提案的主办单位,遴选1件提案比照重点、重要提案提标办理,使标杆提案上升幅度较大,占比达到31%,实现了所有主办单位都有标杆提案办理任务。

完善机制规范办理。九江市政协今年出台了《提案清单式办理实施方案》,创新建立了提案清单式办理机制,由承办单位将“班子会议研究提案事项、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形成协商会议纪要”履行到位,对提案清单事项逐条进行研究、拿出具体意见、落实办理责任。建立了市卫生健康委等“大户”提案办理部门特色联系点,形成了分工包案、“双答复”反馈等6条新经验。对标杆提案办理,承办单位还须履行“三事先报告”机制,做到向领办的市领导请示办理要求、报批工作方案、报审答复意见。

健全程序加强协商。九江市政协出台了《提案办理协商实施细则》,坚持协商互为方法与目的的导向,建立了先协商后分类、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三轮协商”机制。在第一阶段,由承办单位通过有效方式,先与提案者沟通了解提案意图后,提出初步办理意见上会研究。第二阶段,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提办双方协商座谈会,围绕提案办理事项,逐条互动协商、逐条明确意见。协商成果纳入办理方案,形成协商会议纪要。对提标提案办理协商,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协商,提出相关要求。第三阶段,由承办单位先将初步办理情况逐条征询意见后,再形成正式答复函征求提案者满意度评价。2023年,有超过半数的承办单位“一把手”参加提案办理协商会,提升了办理工作质效。

求实问效用好“办结向办好转变”指挥棒

“督”出实效。2022年以来,九江市建立了标杆提案协商式检查督办机制,并将其纳入市委督查年度计划中的一项重要督办工作。在具体操作上,每年由市政协各位党组成员、副主席分别带队,各委办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专责机构,组织委员对年度标杆提案以项目化检查方式进行督办。通过检查提案协商、办理、转化、反馈、评价等规定动作的落实情况,保障了提案办理质效。近年来,还建立了主席视察提案制度,遴选卫生、住房、教育等领域的提案承办大户,由主席带领委员开展专项视察,推动民生领域提案工作落实。

“评”出实效。九江市政协制订了《提案办理情况专项评议办法》,建立了民主评议机制,形成办理工作闭环。在具体操作上,第一阶段,先筛选挑出“不满意、基本满意”评价的提案,再对标杆提案办理情况逐案评分,根据相应情形推出上会评议的提案。第二阶段,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对被评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并经下年度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出是否结案的结论。近年来,已对6件提案办理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将15件被评议提案和基本满意以下的提案进行再交办、再协商,通过以评促办,实现“办理1件提案、解决1类问题、促进1项工作、建立1套机制”的“四个一”更优办理目标。

“考”出实效。考核是提案问效工作链中的有效举措。2022年以来,九江市针对市直、驻市单位在提案工作中的不同职能,将考评侧重点分为支持提案履职、提出提案工作、承担办理任务等3大类4种情形,建立完善了提案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为所有市直、驻市单位打出相关效能考评分,强化了部门办理责任。同时,市政府也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五型”政府建设督查考核评价体系,在总体考核评价体系中设为加分项,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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