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评论

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贺丹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24日   第 05 版)

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近期,相关部门公布了改革方案,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充分理解改革背景、内容及其深远的意义,对落实好这项重要改革措施十分必要。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深度转型期,发生了很多重大转折性的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也进入高质量阶段。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202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经接近3亿人,占比超过21%,65岁以上老人超过2亿,占比超过15%。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到78.6岁,我国已经进入到长寿时代。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持续下降,新增劳动力素质不断提升。从2012年开始,我国16到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年均减少300多万,而新增劳动力的受教育年限由改革开放初期的8年提升到当前的14年,相应的,他们进入到劳动力市场的年龄也平均延后了6年。我国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是上世纪50年代确定的,已经不适应当前的人口发展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此外,大龄劳动者对自己的人生规划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不同的群体在退休政策上有不同的诉求。有的希望早点退休,能够照顾家庭;有的希望在熟悉的岗位上工作更长的时间;有的计划退休后,继续参与社会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些都与退休制度的改革密切相关,要求改变以前“一刀切”的政策,实施更有弹性,更有包容性的退休制度。延迟退休改革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确保各年龄段劳动者长期合法权益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制度安排。

这次公布的延迟退休方案是相关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广泛听取不同人群的意见后,经过长期研究论证确定的。很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确定的“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兼顾了各类群体的利益和诉求。

一是实行渐进式改革,各项政策调整幅度较小。延迟退休方案充分体现了“小步调整”的原则,无论是延迟领取退休金的法定年龄,还是延长最低缴费年限,都是采取长周期、慢节奏的平缓调整,以期尽量减少对临退休人员的生活安排的影响,兼顾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

二是给予劳动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延迟退休方案充分体现了自愿、弹性的原则。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既可以提前退休,也可以协商继续延长工作年限,获得现阶段稳定的劳动收入和退休后较高的养老金。劳动者的退休年龄拓展为一个弹性的年龄区间,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三是政策实施方案细致,配套政策周全。各类人群的退休政策调整施行分类推进,节奏协调,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支持和鼓励劳动者就业创业,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大龄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各类群体的权益,协调推进养老托育服务等。为方便大家了解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对照表和退休年龄计算小程序,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背职工意愿,强制和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最大限度保护大龄劳动者的权益。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改革,对于积极应对高龄少子化、实现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是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打破刚性退休制度,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学习、生活和工作规划,实现个人发展潜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生活的需求,可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

二是有利于更好地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尽管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在不断下降,但是由于我国教育水平的提升,人力资本存量还在不断增加。开发利用好高素质的劳动者潜力,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及配套政策措施,将极大地促进大龄劳动者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为即将到来的高龄化社会做好制度准备。高龄少子化将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未来新出生的人都将面对百岁生涯的规划,有序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势在必行。退休制度改革就是这一系列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光明大道。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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