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

本报评论员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23日   第 01 版)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形式的协同配合,助力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中共二十大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部署,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进一步部署。新时代新征程,要按照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进。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着力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针对不同协商渠道,分类形成制度规范和工作规则,明确协商什么、同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要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妥善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不断拓展协商方式和平台,健全提案、调研、考察、会议、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民主监督等方式,结合实际搭建对话交流、恳谈沟通平台,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政策评估方式,发挥专家学者、智库机构积极作用,使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更加机制化、常态化。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需要全党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积极探索、丰富实践。要深入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质和真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良传统,广泛倡导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积极培育协商民主文化。要鼓励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做到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我国协商民主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是一个有机整体。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既要立足不同协商渠道的特点和实际,突出各自工作重点,遵循各自规则,发挥各自独特作用;又要加强各种协商渠道的协同配合,做到目标一致、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整体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秉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理念,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化平台,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积极健全完善人民政协工作制度机制。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完善协商工作规则,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真正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加强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多做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当好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

新征程上,人民政协要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更好体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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